孙浩把成本审核初审表打印出来,和七号节点的构件流向表并排铺在桌上。

    十三件旧构件复用,没计入新制数量。

    四件现场改制,人工和辅材单列。

    剩下二十九件新制外护,从领料、下料,到折边、咬口、安装,记录一项不少。

    审核意见却在最后加了一条:

    【初审仍坚持整体下调百分之十五。】

    孙浩盯着那行字看了一会儿,拿笔在旁边写下:

    【重复扣减。】

    写完又觉得不够,笔尖在纸上点了两下。

    “旧的已经从数量里扣了,还拿它压新的单价。”

    “这账还能这么算?”

    陆沉舟接过初审表。

    “报价组成找出来没有?”

    “正在翻。”

    “先别回函。”

    孙浩抬起头。

    “还等?”

    “不是等。”

    陆沉舟把表放回桌上。

    “新制、改制、复用,各自用了多少料、多少工,先拆开。”

    “对方按比例压,你就把比例背后的东西摆出来。”

    孙浩没再争,把初审表夹进文件。

    七号节点十二万三千元只是暂定金额,最后本来就要按实际完成量审核。

    审核可以。

    该减的也得减。

    但不能旧构件先少算一遍,剩下的新构件再跟着一起降价。

    下午,孙浩先去了罗斌那边。七号节点的铝板分三批进场,第一批用于原合同,第二、第三批对应新增范围,送货时间、批次、厚度和出库数量都有记录。罗斌重新打印一套单据,把后两批圈了出来。

    “二十九件新制,用的就是后面这两批新板。”

    他用手指点着单据。

    “旧件复用以后,总用量是少了。”

    “可新板单价又没跟着打折。”

    孙浩在本子上记下罗斌最后那句话:“少的是数量,不是剩下的板突然便宜了。”

    这句话够直。

    但综合单价里不只有材料。

    孙浩拿着资料去了临时加工区。

    梁振海已经把二十九件新制构件、四件改制构件和十三件旧件复用的记录分开摆好。

    新制构件要重新下料、折边、咬口、组装。

    旧件复用,主要是清理、校形和重新固定。

    改制最麻烦。

    有的只裁短一截,有的拆开以后,跟重新做也差不了多少。

    孙浩翻到四件改制。

    “工时一样吗?”

    梁振海看了他一眼。

    “怎么可能一样。”

    他抽出一张弯头外护记录。

    “这个就裁掉一截,重新咬边。一个人,四十分钟。”

    又翻出那件阀门箱。

    “这个开口位置不对,两面板都拆了。边口开裂,还补了一块新板。”

    “两个白铁工,干了一个多小时。”

    孙浩把两张记录并到一起。

    “四件不能按一个改制价。”

    “你才看出来?”

    梁振海把手里的笔扔到桌上。

    “现场干活哪有那么整齐。”

    孙浩没接他的刺。

    “简单裁改,按简单改制。”

    “拆开重做的,单独核。能证明接近新制,但不全按新制报。”

    梁振海这次没再呛他。

    “这个说得过去。”

    真要为了保金额,把四件改制全往新制上靠,审核一旦把记录摊开,正舟自己也站不住。

    晚上七点,孙浩整理出一张分类对比表。

    旧件复用,不计新材料,只列清理、校形和安装人工。

    简单改制,按实际人工和辅材计取。

    深度改制,附拆解照片、补板记录和加工时间,单独审核。

    完整新制,材料、加工、安装按原报价组成执行。

    他把统一下调百分之十五与分类审核的结果并排算完,差额放到第二页,第一页只留下一个问题:

    【已从新制工程量中扣除的旧件复用数量,是否仍应作为下调剩余新制构件综合单价的依据?】

    第二天上午九点半,成本审核人员再次来到项目部。

    采购也来了一个人。

    陆沉舟没坐在中间,只在靠墙的位置翻资料。

    孙浩把对比表发下去,先把十三件旧构件那一栏推到前面。

    “这十三件没算新铝板,也没放进二十九件新制数量。”

    “复用发生的清理、校形和安装,单独在这里。”

    审核人员翻了两页。

    “我们知道没把十三件按新制算。”

    孙浩问:“那为什么还压二十九件新制的单价?”

    “因为整个新增范围内,旧件复用比例高。”

    审核人员抬头。

    “实际投入比最初暂定报价少。”

    孙浩把最初的报价组成翻开。

    “十二万三不是按全部新制报的。”

    “当时就写了,旧件能不能复用,要拆开以后确认。新制部分按实际加工记录核。”

    他把现场初始记录推过去。

    上面写着:

    【可复用数量待拆除后确认。】

    【新制构件按实际加工数量计取。】

    审核人员问:“既然是按实际量,实际投入少了,为什么不能调单价?”

    “能调。”

    孙浩说道:“但得说清调哪一项。”

    “材料采购价变了,调材料。”

    “没发生机械,扣机械。”

    “只做了简单裁改,也不能拿完整新制价。”

    他指着二十九件新制记录。

    “可这二十九件用的是新板,工序也走全了。”

    “十三件旧的没新制,减的是十三件数量。”

    “跟这二十九件少没少下料、折边,没关系。”

    采购人员问二十九件里有没有用余料。孙浩承认六件小构件用了同批次余料,却把整张板的采购记录压在照片旁:“排版余料继续利用,只要没重复计量,就不是零成本。最终废料怎么处理可以另核,不能拿来统一压完整构件的制作单价。”

    审核人员没再问孙浩,转头看向陆沉舟。

    “陆总,现在什么意见都让商务讲?”

    陆沉舟把资料合上。

    “计量和价格,本来就是他负责。”

    “哪条不对,你说哪条。”

    审核人员看了他两秒,低头继续翻加工记录。

    四件改制很快出了分歧。

    其中一件只是裁短、重新咬边,正舟原来报的人工确实偏高。

    孙浩核了一遍,拿笔划掉原数。

    “这件下调。”

    另一件阀门箱用了旧板,但拆开以后补了板,两面边口重新制作,耗时接近完整新制。

    审核人员只愿意按普通改制核。

    梁振海把当天的加工记录抽出来。

    “两个人,一小时四十分钟。”

    “这里补了一块板。”

    他又点了点照片上的裂口。

    “原来的折边一拆就开了,没法直接压回去。”

    审核人员拿着照片和记录对了好一会儿,在“普通改制”旁边划了一道线。

    “这件单独核。”

    孙浩没趁机把另外三件也往上抬。

    最后分类结果是:

    一件深度改制。

    两件普通改制。

    一件简单裁改。

    二十九件完整新制保持原综合单价,不再统一下调百分之十五。

    十三件旧构件不计新制材料和加工,只核复用人工。

    上午十一点,审核人员重新填写初审意见。

    原来那句:

    【新增外护制作安装综合单价整体下调百分之十五。】

    被划掉。

    下面重新写成:

    【新制、改制及旧件复用按实际完成方式分类审核,不对完整新制构件统一下调综合单价。】

    孙浩只签了“收到”。采购人员问原因,他把笔放下:“分类原则确认,临时措施费还没核,最终金额现在不能签。昨天催的是付款条件,今天核的是该付多少;该减的,我们刚才也减了。”

    审核人员没再说什么。

    陆沉舟靠在墙边,始终没插话。

    下午继续核临时措施费。

    夜班人工有考勤、门岗记录和班前交底,人数没争议。

    两次小批量运输也有车辆记录和材料签收时间。

    卡住的是临时加工。

    采购认为,综合单价里本来就包含加工费用。夜里加工还是白天加工,是正舟自己的组织方式,不应另外计取。

    梁振海把施工记录翻开。

    “正常加工当然在综合单价里。”

    “我们报的是新增范围定下来以后,为了赶试车窗口增加的外协和临时设备。”

    采购人员问:“正舟自己的加工能力要是够,还需要往外送?”

    孙浩先开了口。

    “折边机故障不放这里。”

    他把设备损失记录抽出来。

    “那笔正舟自己承担。”

    又拿出两张临时加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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