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层核验记录送入城议会后的第二天,天衍宗保管会递来一份空白协议。

    纸有七页,标题只有六个字:禁地单次访问单。

    这不是许可,而是申请许可前必须共同确认的边界。江澈在临时核验院逐条读下去,第一条便写明,访问目的仅为比对十年前缺失名单、旧封护日志与外层石尺反应的时间关系,不得追查名单之外的禁地档案。

    “范围比预想的小。”沈清寒道。

    “小才有可能批。”苏意晚坐在对面,将一处含混字句圈出,“但这里不行。”

    原文写的是“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带离所见内容”。她在旁边补了一句:不得复制原件,不得记名转述;为完成时间核验所需的编号与时刻,可由三方见证人共同形成摘要,摘要须经受影响者代表复核。

    江澈问:“受影响者代表从哪来?”

    “缺失名单里的人无法到场,就由当年巡检队的家属、同组幸存者各推一人。不是替失踪者同意,只负责防止我们把他们变成一串数字。”

    沈清寒接着修改退出条款。原协议只写值守方可以随时中止,她补上申请人、见证人、受影响者代表均可单独提出退出;任何人出现记忆错乱、重复言语、无法辨认同行者等症状,访问自动中止,不需等待多数同意。

    三人用了一个上午,才把七页协议变成九页。

    访问范围被划成一条明确路线:从东麓登记门进入,只到外库阅档室,不接近天道碑本体,不进入碑后封存区,不触碰任何阵枢。时间为一刻钟,若首次核验不足,只能重新申请,不能现场延长。

    不可复制条款也被拆开。纸笔、留影石、拓印术全部禁用;江澈不得让天道接口保存原文,只能在见证下比对预先列出的六个时间点。沈清寒不得以剑意探查封印,苏意晚不得调用旧宗门权限。三人进入前后都要接受同一套记忆与灵息检查,检查结果由本人、医师和城议会三方持有。

    见证席共五人:宗门保管会一人、禁地值守一人、城议会一人、巡检家属一人、幸存者代表一人。任何两人认为程序越界,即可要求暂停;任何一人发现直接人身风险,即可立即终止。

    沈清寒又问,若五名见证人彼此判断相反,谁来决定是否继续。城议会的初稿建议由值守者裁定,她没有接受。

    “值守者最熟悉禁地,却也最可能把维持原状当成唯一安全。”她说,“申请人急于得到答案,同样可能低估危险。两边都不能独断。”

    最后定下的办法是,暂停后先全员退出阅档室,再由五名见证人分别写下理由。风险能够当场排除,才可在剩余时限内继续;无法排除便结束本次访问。退出不被视为失败,也不得影响后来重新申请。

    协议还明确,任何人都不能因提出暂停而受宗门处分、城议会追责或同伴指责。这一条是苏意晚坚持加入的。十年前若也有人能够无代价地说一句“先停下”,那场事故也许会是另一种结局。

    最难谈的是损害责任。

    天衍宗初稿写着“禁地异常不可预见,各方自担后果”。苏意晚看完便将整条划掉。

    “若制度邀请人进入,就不能把所有风险推给进入者。”她道。

    江澈没有要求宗门承担未知的一切,只提出分层责任:因申请人擅自越界造成的损害,由申请人承担;因值守失误、隐瞒已知风险造成的损害,由天衍宗承担;因双方均无法预见的异常,先由城议会紧急救助金救治,再经独立核验判定后续补偿。若有人因此失忆,其本人在清醒时预先指定的代理人有权要求封存或销毁与其相关的新增记录。

    沈清寒看向他:“包括你?”

    “包括我。”

    她拿过笔,在申请人栏旁添上自己的名字:“那就也包括我。”

    午后,顾问川带着保管会两名长老来到核验院。双方没有寒暄,逐条讨论修改。长老对幸存者代表拥有暂停权颇有异议,认为禁地规程不应交给外人决定。

    苏意晚反问:“十年前失去名字的是巡检队,不只是天衍宗弟子。如今查的是他们的记录,为什么他们不能派人看着?”

    长老沉默片刻:“可以看,但不能接触原件。”

    “协议本就不允许任何见证人接触原件。”

    这一条最终保留。

    谈到接口不得保存原文时,顾问川问江澈:“你能保证它不自行记录?”

    “不能保证未知之事。”江澈如实道,“所以进入前先在登记门做一次空白对照。若接口出现无法关闭的读取反应,访问取消。”

    “取消后呢?”

    “重新找不依赖我的核验办法。”

    顾问川注视他片刻,在条款旁盖下铜印。

    保管会长老随后提出,核验结束后所有人须在天衍峰留观七日。江澈认为期限过长,且容易把安全观察变成变相扣留。双方最终改为当日留观两个时辰,之后三日每日接受一次自愿复查;若出现协议列明的异常征兆,医师应先提出治疗方案,本人仍保有选择医师与联系代理人的权利。只有发生明确、即时的伤人风险时,才可采取最短时间的保护措施,并在一个时辰内报城议会复核。

    最后只剩一项未决:那句流传十年的警告是否要写进已知风险。

    据旧值守口述,当年事故后,有人反复说:“被重新看见的人,会再死一次。”宗门初稿将它列为精神失常者的无效言语,苏意晚却要求原样附录。

    “你相信这句话?”沈清寒问。

    “我相信恐惧真实存在。”苏意晚道,“但恐惧真实,不等于它描述的事一定真实。”

    江澈赞同把它标成待证风险。它可能指记忆二次消失,可能只是幸存者的创伤,也可能被后来的人用来阻止查阅。在证据出现前,谁都不能把传言当禁令,也不能假装它从未发生。

    于是附录写明:该说法来源单一、含义不明、尚无复现证据;访问者已知悉,并有权据此撤回申请;值守方不得以该传言替代具体风险说明。

    日落前,九页协议完成五份誊抄。江澈、沈清寒、苏意晚分别签字,顾问川以保管责任人身份签字,城议会记录官则在每一页骑缝处落印。

    签完不等于获准。

    申请还要依次经过宗门保管会表决、城议会风险复核与禁地值守确认。三方中任何一方拒绝,都必须给出书面理由;申请人可以补充材料,却不能绕过程序进入。

    顾问川收起属于天衍宗的那一份:“最快明日午时有答复。”

    “最慢呢?”江澈问。

    “没有期限。”

    苏意晚皱眉,城议会记录官却先开口:“风险复核最多三日。保管会与值守方若不作答,视为本次拒绝,并自动进入公开复议。”

    顾问川没有反对。

    暮色落进窗内,桌上的五枚封印逐一冷却。江澈没有催促,也没有让接口寻找别的入口。那句“重新看见会再死一次”仍压在众人心头,但此刻它只是被认真记录的一种恐惧,不是驱使他们闯门的命令。

    他们能做的已经做完。

    接下来,是等待三方审批。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