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若璃把一把旧木梳带进第二次程序会议时,议事厅里仍没有第七把椅子。木梳只有五齿,其中一齿从中间断开,齿缝缠着一根早已褪色的青丝。她没有讲母亲的全部经历,只说明这件物品属于自己,愿意让与会者看见外形,不同意记录青丝来源,也不同意把它传给窗外。她把木梳放在桌上,说:“头发打结时,不是把所有头发拽成一束。先分清哪一缕能动,哪一缕一拉就疼。”祝衡问这是否可以成为第七席规则的比喻。殷若璃摇头:“可以帮助我们讨论,不能替规则作证,更不能因为比喻好听就要求对方接受。”会议于是把木梳留在本地,不放进对侧意见栏。第一轮试行暴露出六个问题。有人把临时意见复制到下一场议题,误以为回应者仍然同意;有人在报道里称一组临时标记为“第七位朋友”;一条拒绝命名的回应因检索不便,被记录员私自编号;还有一名三界参与者提交意见后想撤回,却发现公开摘要已经被多处转抄。剩下两个问题分别涉及申诉入口太深和空栏被解读为默许。每一项都说明临时程序也会长出惯性。主持人先暂停试行,不让便利成为继续运行的理由。严朔主张彻底取消第七席概念,只保留普通通信。闻青认为需要一个稳定的程序,否则对侧总在规则决定后才被通知。两人的分歧被拆成草案条款,而不是再次争论开放或封闭。第一条定为自愿。是否开启对侧意见栏,要先说明议题为何与对方有关;对方是否参与、使用何种临时标记、回答多少,都由它自行决定。三界内部受影响者也须自愿提交,不因项目需要被征用经历。第二条是可撤回。意见在结案前撤回,正文应移除并标注证据变化;结案后撤回,历史版本可以保留“曾有一条意见”及其对程序造成的影响,但不得继续公开具体内容,除非提交者另行同意。对侧若无法接受三界的撤回方式,可以提出自己的等效做法,不被迫模拟纸面删除。第三条是可申诉。任何人或对侧回应者都能质疑翻译、归类、命名、保存期限和是否被错误代表。申诉由未参与原处理的小组复核;复核期间相关引用暂停。申诉不要求先证明恶意,也不会因说不清伤害而被拒绝登记。第四条是可空置。意见栏没有内容时,会议只能写“未收到获准意见”,不能写同意、反对、冷漠或缺乏智慧。若窗口本轮根本没有开启,要标注“未询问”,更不能让空白替未来回应者表态。第五条明确它不是特权。意见栏不授予三界内部表决权、资源优先权、常驻观察权、身份认证或越过普通申请的通道。对侧回应不会因为古老、陌生或等待漫长而比本地受影响者更高,也不会因不属于三界便更低。若同一决定同时影响双方,意见并列进入理由审查,不能由神秘性自动加重。第六条处理命名。任何临时称谓都必须附有效议题与期限;拒绝命名时可用一次性非身份标记;记录员不得为检索方便把标记变成永久编号。对方提供的自称若无法翻译,可以保留原始节奏或直接写“不可译”,不强迫挑选近似人名。草案写到这里,殷若璃拿起木梳,从断齿处慢慢理开那根青丝。她没有用力量让木齿恢复,也没有让某种光替她稳定手指。断了就是断了,能做的是别再把剩余部分扯断。记录员看见这个动作,在草案页边写下“梳理原则”。殷若璃要求删掉:“动作属于我,不自动成为公共原则。”记录员当场划去,保留修改痕迹。她随后自愿给出一句可公开说明:“规则的作用不是把不同意见梳成一样,而是减少它们在被保存和转述时互相拉扯。”这句话经过她确认才进入会议纪要。对侧意见栏在草案完成后短暂开启。三界没有发送木梳影像,只发送六项条款与各自退出方式。对侧返回四份不完全相同的回应。一份接受自愿和空置,却无法理解结案后的历史版本为何还能留下存在痕迹;一份要求撤回时连“曾经参与”也删除;一份同意保留程序影响但拒绝保留内容;第四份没有评价条款,只表示不愿参与本次制定。会议没有把前三份合成多数,也没有把第四份排除。草案因此增加分项选择:每次提交前,回应者可选择完全删除、仅留参与痕迹、仅留对程序影响,或另提方式。若技术上无法执行某项选择,必须在接收前说明,而不是事后以困难为由保留。三界参与者获得相同选项。秦瑶远程检查草案,要求补上利益冲突回避;云千雪建议公开停止状态也应进入申诉范围;苏意晚把翻译置信度和不可译标记列为必填;沈清寒只确认剑馆的任何旧许可均不因本规则延续。五人的意见来自各自工作位置,没有为会议效果被召到同一张桌。江澈负责最后的技术责任审查。他删除了“接口自动保障撤回”一句,改成“指定保管者执行撤回并接受核验”。记忆接口能够记录责任链,不能替人履责,更不能保证所有外部结构按三界方式消失。草案没有当天生效。它公开三十日,允许任何人申诉措辞;试行只限一个低风险议题,期满自动失效。库房里的空白席签继续标记为未启用。有人建议在会场立一块木梳形石碑象征新规则,殷若璃拒绝。选择路的石碑属于选择路与自愿立碑的人,不该被议事厅借来装饰另一套制度。她带着木梳离开时,桌上只剩一份满是划痕、空格和不同意见的草案。它没有漂亮到能让所有人立刻相信,却清楚写着:第七席可以没有名字,可以没有人,可以在下一次复议中被取消。若它有一天真正出现,也只能是一项临时、有限、能被拒绝的参与方式,而不是窗外任何存在天然拥有的王座。

    三十日公开期的第一天,已有两项措辞申诉。一人认为“意见栏”仍像容器,会暗示三界能够收纳对方;另一人指出“提交”不适合无法移动自身记录的交流者。起草组没有维护原词,暂以“临时回应渠道”和“形成回应”替代,并把旧词留在变更表。殷若璃看完更正,把木梳收回布袋。梳齿并未因规则写成而复原,草案也不因获得名字便完成。能继续修订,正是它暂时值得试用的唯一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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