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海伦娜,我今晚要值夜。”

    面对卫兵的通报,苏诺先是一喜,随即板起脸说道:

    “治安官,不是守夜官负责值夜吗?”卫兵故作奇怪道。

    苏诺瞪了眼不开窍的卫兵:“别废话,快去通报。”

    “可是?”

    “可是什么?”

    “海伦娜说她带来了美食,还新学了一门乐器。”

    “嘶!”

    她居然想拿这个考验苏诺这个老干部?哪个老干部……

    经得起这样的考验?

    “罗格帮我将盔甲收好,我有事先走了。”

    苏诺说着拿上长剑,麻溜地往营门方向奔去,留下捧着盔甲、目瞪口呆的罗格。

    说好的,女人只会影响我的挥剑速度。

    苏诺在靠近营门处停下来。

    他调整了一下呼吸,又理了理被汗水浸湿的乱发,这才四平八稳地走了过去。

    营门外站着一个丰满的金发女郎,手里挽着一个藤编篮子。

    海伦娜约莫二十岁上下,卷曲的长发,在夕阳里泛着蜂蜜般的光泽。

    她穿着一件深绿色的连衣长裙,领口开得恰到好处,露出大半饱满的双峰。

    大约三年前,她成为了寡妇。

    她的丈夫原本是一名富有的酒商,在一次旅行中遭土匪袭击身亡,之后她便独自经营酒馆。

    苏诺曾保护过她免受地痞的骚扰,自那以后他就成为她酒馆的常客。

    很快,他就被双峰压制,滚到了她的床上。

    至于早上,两人间的一些小小矛盾。

    是她希望苏诺在交往中,遵守“一夫一妻”的法拉齐传统。

    可问题是,苏诺在酒馆时,一直都遵守这个传统。

    她误会自己了。

    “苏诺大人。”

    她见他出来,脸上绽开一个甜甜的笑容道:

    “我还以为你不会出来呢?”

    苏诺清了清嗓子,正色道:“海伦娜,我忙了一整天,你看我这满身大汗的……”

    “是吗?”

    海伦娜歪了歪头,金色的卷发滑到胸口:

    “那我这篮刚烤好的蜂蜜馅饼,是不是该带回去喂……小猫咪?”

    苏诺的目光停留在了波浪汹涌上,喉结动了动。

    “蜂蜜馅饼看着肯定好吃,小猫咪我也爱吃,不,爱摸。”

    “哼!”

    海伦娜骄傲地抬头挺胸。

    “宝贝,我们走吧。”

    苏诺趁势接过藤编篮子,又挽起她的胳膊,往前走。

    “听说今天早上,你被弗朗西斯那个恶棍带人围攻?你没受伤吧?”

    “当然没有,你看我好着呢,五肢健全。”

    “讨厌!”

    “对了宝贝,你学了什么新乐器,骨箫、竖笛?,还是风笛??”

    “这有什么区别?”

    “区别在于手法、节奏和韵律不同,需要多实践。”

    “你怎么懂这么多,是不是在别的……”

    “宝贝你又来了!你还不了解我……”

    两人就这样边走边交流着音乐。

    城防营内,一个身影看着远去的两人。

    他低语道:“既然小白脸要上战场送死,似乎没必要再干掉他?”

    ……

    “人渣!骗子!给我滚!”

    经过了激情澎湃的一晚,苏诺再次光着身子,重复了昨日的经历。

    这次不是关于一夫一妻的讨论,而是他坦诚要随军出征。

    “女人啊!你个小海燕,怎么知道我大海雕的志向!”

    苏诺在叹息中,来到了城防营。

    昨日,城防营已经选出了出征名单。

    苏诺担任百夫长,配侍从一人,领兵五十。

    法拉齐王国的军事编制,没有摆脱氏族社会的领夫制。

    按10进位的原则,编为十人队、百人队、千人队等战术单位。

    至于苏诺这个百夫长,只带领五十人,也很合理的吧?

    说回这五十人。

    二十个是苏诺从治安队带来的老兄弟,剩下三十个从城门队和守夜队抽调。

    治安队的人自不必说,苏诺闭着眼都能叫出名字。

    至于其他三十人,他也基本都认识。

    准确点说,城防营上下两百号人,就没有他不认识的。

    人选落定后,苏诺立刻将五十人拉到校场一角,开始整编。

    巨人罗格拿来的一个空酒桶,让他能站在上面喊话。

    苏诺宣布:“五十人不能一窝蜂,需要重组,现在我先任命五名十夫长。”

    他开始点名:“斯通斯。”

    一个宽脸膛、厚嘴唇的年轻人,从队伍里站了出来。

    他步子敦实,像块会走路的石头,绰号也是“石头”。

    这人最大的优点是老实可靠,平时话很少,苏诺交代的事从不打折扣。

    “拉斐尔。”

    一个瘦高个嬉皮笑脸地出列,牙齿缝里还叼着一根草茎。

    这人是治安队出了名的大嘴巴,绰号“哨子”。

    什么事到他嘴里,都能添油加醋传遍全城,但消息灵通、跑得快也是本事。

    斯通斯和拉斐尔两人,都在昨日首先站出来的六人中,是苏诺要重用的对象。

    “钱德勒。”

    一个大眼睛壮汉出列,腰间还挂着一张轻弩。

    他眼神锐利,箭术出众,向来寡言少语。

    苏诺对他印象深刻,这人进营三年,说过的话加起来可能不到一百句。

    “福克斯。”

    一个长腿精瘦的青年几步窜出列,动作快得像只野兔。

    苏诺知道他是城防营里跑得最快的人,送信、追人,没人比他腿脚利索。

    “乔纳森。”

    最后出列的是个壮汉,脖子比脑袋还粗,咧嘴时露出两颗大门牙。

    这人脑子不太灵光,但力气很大,常年负责给城门上门闩。

    那门闩就是根粗壮的原木,一般人干不了这活。

    “你们五个,每人领九个人。”

    苏诺扫了一眼队伍,下令道:

    “现在开始分队。”

    分队时,他刻意将治安队、城门队和守夜队的人混编在一起。

    如此一来,五个十人队里都有他的老部下,无论哪一队都不会抱团生事。

    同时,尽量兼顾各个十夫长的特点。

    譬如,会用弩的去钱德勒一队,高大健壮的去斯通斯和乔纳森一队,跑得快的去拉斐尔和福克斯一队。

    一阵鸡飞狗跳之后,五十人被分成了五组,重新歪歪扭扭地站好。

    苏诺又巡视了一圈,查看了每个人的穿戴和武器。

    城防营属于伯爵的常备军,所有武器、装备和鞋服,都统一配发。

    虽然算不上精良,但胜在齐全。

    士兵们头戴鞣制的皮盔,身穿粗布缝制的束腰上衣和长裤,脚上穿猪皮靴。

    为了节省成本,鞋底和鞋面使用同一张皮革,另在鞋底上加一层皮革。

    猪皮因质感较差,在贵族眼中被视为笑话,但在平民阶层是常见的选择。

    每名士兵还有一件厚实的亚麻布斗篷,夜间扎营时可以裹身御寒,也能勉强防雨。

    武器方面。

    钱德勒的十人队人手一把轻弩,腰间别着短匕首,是远程牵制的主力。

    其余四个十人队,则配置了清一色的白蜡木长矛,外加一面蒙皮小圆盾。

    苏诺重新走上酒桶,喊话道:

    “行了,都认认自己队的十夫长,下午练阵型。”

    他顿了顿,又补了一句道:

    “我不管你们以前是抓贼的,守夜的,还是守门的,上了战场就是同一条绳上的蚂蚱。”

    “谁拖后腿,我踹谁,谁立功,我请谁喝酒。”

    哨子拉斐尔立刻接话:“大人,您请喝酒我可记住了,别到时候拿兑水的麦酒糊弄我们。”

    众人哄笑起来,紧张的氛围散去大半。

    苏诺冲他比了个粗鲁的手势,笑着骂了一句,宣布训练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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