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海伦娜,我今晚要值夜。”
面对卫兵的通报,苏诺先是一喜,随即板起脸说道:
“治安官,不是守夜官负责值夜吗?”卫兵故作奇怪道。
苏诺瞪了眼不开窍的卫兵:“别废话,快去通报。”
“可是?”
“可是什么?”
“海伦娜说她带来了美食,还新学了一门乐器。”
“嘶!”
她居然想拿这个考验苏诺这个老干部?哪个老干部……
经得起这样的考验?
“罗格帮我将盔甲收好,我有事先走了。”
苏诺说着拿上长剑,麻溜地往营门方向奔去,留下捧着盔甲、目瞪口呆的罗格。
说好的,女人只会影响我的挥剑速度。
苏诺在靠近营门处停下来。
他调整了一下呼吸,又理了理被汗水浸湿的乱发,这才四平八稳地走了过去。
营门外站着一个丰满的金发女郎,手里挽着一个藤编篮子。
海伦娜约莫二十岁上下,卷曲的长发,在夕阳里泛着蜂蜜般的光泽。
她穿着一件深绿色的连衣长裙,领口开得恰到好处,露出大半饱满的双峰。
大约三年前,她成为了寡妇。
她的丈夫原本是一名富有的酒商,在一次旅行中遭土匪袭击身亡,之后她便独自经营酒馆。
苏诺曾保护过她免受地痞的骚扰,自那以后他就成为她酒馆的常客。
很快,他就被双峰压制,滚到了她的床上。
至于早上,两人间的一些小小矛盾。
是她希望苏诺在交往中,遵守“一夫一妻”的法拉齐传统。
可问题是,苏诺在酒馆时,一直都遵守这个传统。
她误会自己了。
“苏诺大人。”
她见他出来,脸上绽开一个甜甜的笑容道:
“我还以为你不会出来呢?”
苏诺清了清嗓子,正色道:“海伦娜,我忙了一整天,你看我这满身大汗的……”
“是吗?”
海伦娜歪了歪头,金色的卷发滑到胸口:
“那我这篮刚烤好的蜂蜜馅饼,是不是该带回去喂……小猫咪?”
苏诺的目光停留在了波浪汹涌上,喉结动了动。
“蜂蜜馅饼看着肯定好吃,小猫咪我也爱吃,不,爱摸。”
“哼!”
海伦娜骄傲地抬头挺胸。
“宝贝,我们走吧。”
苏诺趁势接过藤编篮子,又挽起她的胳膊,往前走。
“听说今天早上,你被弗朗西斯那个恶棍带人围攻?你没受伤吧?”
“当然没有,你看我好着呢,五肢健全。”
“讨厌!”
“对了宝贝,你学了什么新乐器,骨箫、竖笛?,还是风笛??”
“这有什么区别?”
“区别在于手法、节奏和韵律不同,需要多实践。”
“你怎么懂这么多,是不是在别的……”
“宝贝你又来了!你还不了解我……”
两人就这样边走边交流着音乐。
城防营内,一个身影看着远去的两人。
他低语道:“既然小白脸要上战场送死,似乎没必要再干掉他?”
……
“人渣!骗子!给我滚!”
经过了激情澎湃的一晚,苏诺再次光着身子,重复了昨日的经历。
这次不是关于一夫一妻的讨论,而是他坦诚要随军出征。
“女人啊!你个小海燕,怎么知道我大海雕的志向!”
苏诺在叹息中,来到了城防营。
昨日,城防营已经选出了出征名单。
苏诺担任百夫长,配侍从一人,领兵五十。
法拉齐王国的军事编制,没有摆脱氏族社会的领夫制。
按10进位的原则,编为十人队、百人队、千人队等战术单位。
至于苏诺这个百夫长,只带领五十人,也很合理的吧?
说回这五十人。
二十个是苏诺从治安队带来的老兄弟,剩下三十个从城门队和守夜队抽调。
治安队的人自不必说,苏诺闭着眼都能叫出名字。
至于其他三十人,他也基本都认识。
准确点说,城防营上下两百号人,就没有他不认识的。
人选落定后,苏诺立刻将五十人拉到校场一角,开始整编。
巨人罗格拿来的一个空酒桶,让他能站在上面喊话。
苏诺宣布:“五十人不能一窝蜂,需要重组,现在我先任命五名十夫长。”
他开始点名:“斯通斯。”
一个宽脸膛、厚嘴唇的年轻人,从队伍里站了出来。
他步子敦实,像块会走路的石头,绰号也是“石头”。
这人最大的优点是老实可靠,平时话很少,苏诺交代的事从不打折扣。
“拉斐尔。”
一个瘦高个嬉皮笑脸地出列,牙齿缝里还叼着一根草茎。
这人是治安队出了名的大嘴巴,绰号“哨子”。
什么事到他嘴里,都能添油加醋传遍全城,但消息灵通、跑得快也是本事。
斯通斯和拉斐尔两人,都在昨日首先站出来的六人中,是苏诺要重用的对象。
“钱德勒。”
一个大眼睛壮汉出列,腰间还挂着一张轻弩。
他眼神锐利,箭术出众,向来寡言少语。
苏诺对他印象深刻,这人进营三年,说过的话加起来可能不到一百句。
“福克斯。”
一个长腿精瘦的青年几步窜出列,动作快得像只野兔。
苏诺知道他是城防营里跑得最快的人,送信、追人,没人比他腿脚利索。
“乔纳森。”
最后出列的是个壮汉,脖子比脑袋还粗,咧嘴时露出两颗大门牙。
这人脑子不太灵光,但力气很大,常年负责给城门上门闩。
那门闩就是根粗壮的原木,一般人干不了这活。
“你们五个,每人领九个人。”
苏诺扫了一眼队伍,下令道:
“现在开始分队。”
分队时,他刻意将治安队、城门队和守夜队的人混编在一起。
如此一来,五个十人队里都有他的老部下,无论哪一队都不会抱团生事。
同时,尽量兼顾各个十夫长的特点。
譬如,会用弩的去钱德勒一队,高大健壮的去斯通斯和乔纳森一队,跑得快的去拉斐尔和福克斯一队。
一阵鸡飞狗跳之后,五十人被分成了五组,重新歪歪扭扭地站好。
苏诺又巡视了一圈,查看了每个人的穿戴和武器。
城防营属于伯爵的常备军,所有武器、装备和鞋服,都统一配发。
虽然算不上精良,但胜在齐全。
士兵们头戴鞣制的皮盔,身穿粗布缝制的束腰上衣和长裤,脚上穿猪皮靴。
为了节省成本,鞋底和鞋面使用同一张皮革,另在鞋底上加一层皮革。
猪皮因质感较差,在贵族眼中被视为笑话,但在平民阶层是常见的选择。
每名士兵还有一件厚实的亚麻布斗篷,夜间扎营时可以裹身御寒,也能勉强防雨。
武器方面。
钱德勒的十人队人手一把轻弩,腰间别着短匕首,是远程牵制的主力。
其余四个十人队,则配置了清一色的白蜡木长矛,外加一面蒙皮小圆盾。
苏诺重新走上酒桶,喊话道:
“行了,都认认自己队的十夫长,下午练阵型。”
他顿了顿,又补了一句道:
“我不管你们以前是抓贼的,守夜的,还是守门的,上了战场就是同一条绳上的蚂蚱。”
“谁拖后腿,我踹谁,谁立功,我请谁喝酒。”
哨子拉斐尔立刻接话:“大人,您请喝酒我可记住了,别到时候拿兑水的麦酒糊弄我们。”
众人哄笑起来,紧张的氛围散去大半。
苏诺冲他比了个粗鲁的手势,笑着骂了一句,宣布训练开始。
面对卫兵的通报,苏诺先是一喜,随即板起脸说道:
“治安官,不是守夜官负责值夜吗?”卫兵故作奇怪道。
苏诺瞪了眼不开窍的卫兵:“别废话,快去通报。”
“可是?”
“可是什么?”
“海伦娜说她带来了美食,还新学了一门乐器。”
“嘶!”
她居然想拿这个考验苏诺这个老干部?哪个老干部……
经得起这样的考验?
“罗格帮我将盔甲收好,我有事先走了。”
苏诺说着拿上长剑,麻溜地往营门方向奔去,留下捧着盔甲、目瞪口呆的罗格。
说好的,女人只会影响我的挥剑速度。
苏诺在靠近营门处停下来。
他调整了一下呼吸,又理了理被汗水浸湿的乱发,这才四平八稳地走了过去。
营门外站着一个丰满的金发女郎,手里挽着一个藤编篮子。
海伦娜约莫二十岁上下,卷曲的长发,在夕阳里泛着蜂蜜般的光泽。
她穿着一件深绿色的连衣长裙,领口开得恰到好处,露出大半饱满的双峰。
大约三年前,她成为了寡妇。
她的丈夫原本是一名富有的酒商,在一次旅行中遭土匪袭击身亡,之后她便独自经营酒馆。
苏诺曾保护过她免受地痞的骚扰,自那以后他就成为她酒馆的常客。
很快,他就被双峰压制,滚到了她的床上。
至于早上,两人间的一些小小矛盾。
是她希望苏诺在交往中,遵守“一夫一妻”的法拉齐传统。
可问题是,苏诺在酒馆时,一直都遵守这个传统。
她误会自己了。
“苏诺大人。”
她见他出来,脸上绽开一个甜甜的笑容道:
“我还以为你不会出来呢?”
苏诺清了清嗓子,正色道:“海伦娜,我忙了一整天,你看我这满身大汗的……”
“是吗?”
海伦娜歪了歪头,金色的卷发滑到胸口:
“那我这篮刚烤好的蜂蜜馅饼,是不是该带回去喂……小猫咪?”
苏诺的目光停留在了波浪汹涌上,喉结动了动。
“蜂蜜馅饼看着肯定好吃,小猫咪我也爱吃,不,爱摸。”
“哼!”
海伦娜骄傲地抬头挺胸。
“宝贝,我们走吧。”
苏诺趁势接过藤编篮子,又挽起她的胳膊,往前走。
“听说今天早上,你被弗朗西斯那个恶棍带人围攻?你没受伤吧?”
“当然没有,你看我好着呢,五肢健全。”
“讨厌!”
“对了宝贝,你学了什么新乐器,骨箫、竖笛?,还是风笛??”
“这有什么区别?”
“区别在于手法、节奏和韵律不同,需要多实践。”
“你怎么懂这么多,是不是在别的……”
“宝贝你又来了!你还不了解我……”
两人就这样边走边交流着音乐。
城防营内,一个身影看着远去的两人。
他低语道:“既然小白脸要上战场送死,似乎没必要再干掉他?”
……
“人渣!骗子!给我滚!”
经过了激情澎湃的一晚,苏诺再次光着身子,重复了昨日的经历。
这次不是关于一夫一妻的讨论,而是他坦诚要随军出征。
“女人啊!你个小海燕,怎么知道我大海雕的志向!”
苏诺在叹息中,来到了城防营。
昨日,城防营已经选出了出征名单。
苏诺担任百夫长,配侍从一人,领兵五十。
法拉齐王国的军事编制,没有摆脱氏族社会的领夫制。
按10进位的原则,编为十人队、百人队、千人队等战术单位。
至于苏诺这个百夫长,只带领五十人,也很合理的吧?
说回这五十人。
二十个是苏诺从治安队带来的老兄弟,剩下三十个从城门队和守夜队抽调。
治安队的人自不必说,苏诺闭着眼都能叫出名字。
至于其他三十人,他也基本都认识。
准确点说,城防营上下两百号人,就没有他不认识的。
人选落定后,苏诺立刻将五十人拉到校场一角,开始整编。
巨人罗格拿来的一个空酒桶,让他能站在上面喊话。
苏诺宣布:“五十人不能一窝蜂,需要重组,现在我先任命五名十夫长。”
他开始点名:“斯通斯。”
一个宽脸膛、厚嘴唇的年轻人,从队伍里站了出来。
他步子敦实,像块会走路的石头,绰号也是“石头”。
这人最大的优点是老实可靠,平时话很少,苏诺交代的事从不打折扣。
“拉斐尔。”
一个瘦高个嬉皮笑脸地出列,牙齿缝里还叼着一根草茎。
这人是治安队出了名的大嘴巴,绰号“哨子”。
什么事到他嘴里,都能添油加醋传遍全城,但消息灵通、跑得快也是本事。
斯通斯和拉斐尔两人,都在昨日首先站出来的六人中,是苏诺要重用的对象。
“钱德勒。”
一个大眼睛壮汉出列,腰间还挂着一张轻弩。
他眼神锐利,箭术出众,向来寡言少语。
苏诺对他印象深刻,这人进营三年,说过的话加起来可能不到一百句。
“福克斯。”
一个长腿精瘦的青年几步窜出列,动作快得像只野兔。
苏诺知道他是城防营里跑得最快的人,送信、追人,没人比他腿脚利索。
“乔纳森。”
最后出列的是个壮汉,脖子比脑袋还粗,咧嘴时露出两颗大门牙。
这人脑子不太灵光,但力气很大,常年负责给城门上门闩。
那门闩就是根粗壮的原木,一般人干不了这活。
“你们五个,每人领九个人。”
苏诺扫了一眼队伍,下令道:
“现在开始分队。”
分队时,他刻意将治安队、城门队和守夜队的人混编在一起。
如此一来,五个十人队里都有他的老部下,无论哪一队都不会抱团生事。
同时,尽量兼顾各个十夫长的特点。
譬如,会用弩的去钱德勒一队,高大健壮的去斯通斯和乔纳森一队,跑得快的去拉斐尔和福克斯一队。
一阵鸡飞狗跳之后,五十人被分成了五组,重新歪歪扭扭地站好。
苏诺又巡视了一圈,查看了每个人的穿戴和武器。
城防营属于伯爵的常备军,所有武器、装备和鞋服,都统一配发。
虽然算不上精良,但胜在齐全。
士兵们头戴鞣制的皮盔,身穿粗布缝制的束腰上衣和长裤,脚上穿猪皮靴。
为了节省成本,鞋底和鞋面使用同一张皮革,另在鞋底上加一层皮革。
猪皮因质感较差,在贵族眼中被视为笑话,但在平民阶层是常见的选择。
每名士兵还有一件厚实的亚麻布斗篷,夜间扎营时可以裹身御寒,也能勉强防雨。
武器方面。
钱德勒的十人队人手一把轻弩,腰间别着短匕首,是远程牵制的主力。
其余四个十人队,则配置了清一色的白蜡木长矛,外加一面蒙皮小圆盾。
苏诺重新走上酒桶,喊话道:
“行了,都认认自己队的十夫长,下午练阵型。”
他顿了顿,又补了一句道:
“我不管你们以前是抓贼的,守夜的,还是守门的,上了战场就是同一条绳上的蚂蚱。”
“谁拖后腿,我踹谁,谁立功,我请谁喝酒。”
哨子拉斐尔立刻接话:“大人,您请喝酒我可记住了,别到时候拿兑水的麦酒糊弄我们。”
众人哄笑起来,紧张的氛围散去大半。
苏诺冲他比了个粗鲁的手势,笑着骂了一句,宣布训练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