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栋在咖啡店门口说的最后一句话,当时我们以为只是一句随口的补充。他说那台相机是Leica ,机身号后来查到是另一个编号,跟证物登记的不一样。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我们已经站起来准备走了,他的声音是从玻璃门外面飘回来的,被街上的人声削去了一半,我听到Leica不一样几个字,但没来得及细问,他已经被街角的转弯吞没了。
惠欣追出去了一步,但只看到陈国栋的蓝色背影融进了油麻地午后的人流里。她站了两秒,然后转身回到咖啡桌旁,重新把那份接触印相信封和索引表拿出来。她的手指沿着索引表上的机型描述滑过去,又翻开陈国栋留下的那份证物登记复印件,在机身号那一栏停住了。登记号码和索引表上写的号段不匹配——差了不少。证物登记上写的机身号是一串数字,但真正拍下那些照片的相机,机身印着另一串。
那台相机不是一台。惠欣看着我,声音里带着一种刚刚找到某个关键拼图时特有的紧绷,登记在案的那台机身号是一台普通的佳能,但实际拍到那些照片的是一台徕卡。月明在赤柱地下档案室用的,是徕卡。
徕卡。我父亲有一台徕卡。我在台北家的书房里见过——放在书柜最上层的一个皮套里,机身黑漆已经磨出了铜色,镜头边缘有一道浅浅的划痕。但那台相机我小时候见过,父亲偶尔拿出来擦拭,镜头对着窗外拍过几张。它一直在台北的书柜里,从未消失过。
台北那台是我父亲的。是陈怀远的。我说。
惠欣点头。月明用的那台也是徕卡,但机身号不同。她手里的那台可能也是你父亲的——他有两台一样的。或者她把那台带出来之后,把其中一台留给了你,另一台带进了赤柱。
那台相机现在在哪?
惠欣把资料收进帆布袋,没有说话。她的表情在午后的光线下显得很沉,像在翻一条很长的线索,越翻越觉得它通向的方向比自己预想的更深。我们在街边拦了一辆的士回深水埗,惠欣一路都在用手机查旧档案,屏幕的白光照在她脸上,她的拇指快速地翻页,偶尔在某一条记录上停住。
回到住处之后,惠欣从帆布袋底层抽出一个旧档案袋。是陈国栋临走前偷偷塞给她的——他说这个你们拿去看,别声张。档案袋的封口贴着字样的红色标签,但标签已经褪色了。她拆开的时候纸纤维发出细微的断裂声,里面是一份公文复印件,抬头是港督府特别联络办公室,日期1993年10月25日,签署人一栏的签字连笔粗粝——Geoffrey Godwin。
公文的内容是向油麻地警署发出的案件移交通知。简要陈述了1993年10月16日赤柱道可疑车辆案的涉案物证需移交港督府特别联络官处做进一步国家安全评估。物证清单里包括了相机一台,含机身、镜头及胶卷相关卷宗及影像资料。底部的签署栏盖着港督府联络办公室的印章——不是警署的,也不是法院的,是直接来自最高层的行政机构。一个前英军情报官,退役后转做私人文物生意,同时保留着港督府特别联络官的职位——或者至少是有权限使用那个印章和信笺的人。
港督府特别联络官。惠欣把公文复印件平摊在茶几上,台灯的光照在Geoffrey Godwin的签名上,那些连笔的弧度被光照得很清楚,他1993年10月利用这个身份,从警署调走了月明拍那套照片的相机和胶卷。不是偷的,是凭官方文件走的正规程序。
他用这个身份到底用了几次?我拿起那份公文翻到背面,背面还有一行小字手写体:此案已由港督府特别联络办公室接管。后续事宜由本办全权处理,建议各部门不再另行调查。那行字下面的日期是1993年10月27日,距离月明最后出现过去了十一天。
陈国栋的电话在我们看完这份公文之后不久打来了。他的声音在话筒里比面对面时更沉,带着一种老人特有的、把话说出口之前已经反复确认过了的笃定:那份公文你们看到了吧。我当年之所以记得清楚,是因为那个签字人——Godwin——他在调走相机之后一个月左右,又来了油麻地警署一次。他当时穿着西装,没穿制服,在走廊里碰到我的时候笑了一下,说了句陈警长,辛苦了。然后他走了。我从那天起就觉得这件事不对劲。但后来我从档案室调出那份公文一看,手续齐全,印章合法——他走的是正规程序。
他当时在港督府的真实职务是什么?
联络官。陈国栋在电话那头顿了一下,档案上写的是特别联络官——文物与历史遗产事务。他的职责涉及旧英军设施移交后的档案管理和某些历史遗留物件的清点回收工作。赤柱地下通道属于旧英军设施,从职责上讲他完全有权限介入。那台相机他调走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在任何官方记录里。
挂了电话之后客厅里安静了一会儿。窗外鸭寮街的铁皮屋顶被午后的太阳晒得微微反光,几只鸽子落在屋脊上咕咕地叫着。惠欣站在茶几旁边,把那台徕卡的机身号从证物登记表上抄下来跟另一份记录对照——她在互联网上找到了一个1995年的旧拍卖行图录,里面有一台徕卡在伦敦被拍卖,机身号跟月明使用的那台一致。拍卖来源标注是香港私人收藏,委托人是G. Godwin。
他把相机卖了。惠欣把手机屏幕转向我,拍完里面的胶卷之后,他把机身和镜头分开处理了。镜头可能还留着,机身卖了。胶卷他销毁或者自己保留了。但无论如何,那台相机从1993年10月被调走之后,再也没有以的形式出现在任何官方场合。
那台相机是我父亲的。另一台徕卡。他一共有两台,一台留在台北给我,一台带去了香港。月明用的就是那台。1993年秋天她拿着那台相机进了赤柱地下通道,拍了十七张证据照,然后把相机留在了hK-7734的车厢里。
她是有意留下的。惠欣说,她把相机留在车里,让警方扣下。她希望那些照片能以的形式进入警方的记录系统——也许是她以为那样更安全,也许是她没有别的地方可以藏那卷胶卷了。但她没想到Godwin能从内部把东西调走。
但那个做存底的警员留下了接触印相。
所以Godwin拿走了原物,却没有完全消除痕迹。他把相机从警署调走、转卖、把胶卷销毁——但他不知道有人在证物室里做过一套存底。
我坐在沙发上,手搭在膝盖上。窗外鸽子的叫声断断续续地传进来,混着楼下鸭寮街摊贩收摊时铁架碰撞的声响。那台徕卡的影像在我脑子里慢慢成型——黑漆机身,银色镜头,取景框上残留的指纹也许还留着月明的手指在某个深夜按过快门时的温度。她用它拍了陈怀远走在赤柱街头的背影,拍了美利楼前的合影,拍了张景文那辆黑色皇冠停在路边的侧影。然后她把它带进了地下通道,在档案室里拍了那些文件柜、清单、拍立得照片,最后把它留在了黑色皇冠的副驾驶座上。
她知道那台相机可能会被人拿走。但她还是留下了。她把证据分成了很多份——底片存在陈记后院,相片留在阿财那里,戒指留给台北养母,信寄存在陈伯处。而那台相机本身,像是一个诱饵或者一个时间胶囊,被投进了警方的系统里,等待着有一天被某个不在预料中的人翻出来。
惠欣把那份公文的复印件又重新看了两遍。她看到第三遍的时候,手指在港督府特别联络官那几个字下面划了一道。她把复印件推到我面前。
Geoffrey Godwin的权限比我们预估的大得多。他在英军服役期间负责过通讯和情报,退役后以文物与历史遗产事务为名保留了港督府联络官的职位。他以这个身份可以调阅旧英军设施的档案,包括赤柱地下通道的全部图纸和出入记录。他还可以以国家安全评估为名从警署调取证物。他1993年调走相机和胶卷的时候,走的全是合法程序。
他用合法程序做非法的事。把那三件青铜器以历史遗产清理的名义从旧英军设施里转移出去。
我们有那个清单。惠欣说,月明拍到的货物清单上,三件青铜器的编号和名称清清楚楚。文件柜里还有出入登记,记录着谁在什么时间进入过通道。如果Godwin用他的职务权限签发了遗产转移许可之类的东西,那个许可以及它关联的物证,也许还留在地下档案室的某个角落里。
她把那份公文翻了翻,翻到最后的附页,看到一行用打字机打出来的补充说明:本案物证移交完毕后,原存于油麻地警署证物室之相关记录及影像资料已被列为限制查阅级档案。查阅权限仅限港督府特别联络办公室及相关授权人员。一切未经授权的查询将视为违反保密条例。
限制查阅。仅限授权人员。一切未经授权的查询视为违规。那个措辞里藏着的意思很清楚——Godwin在调走相机之后,用这份公文把整件事的官方记录封死了。任何后来想查这件事的警员或档案员,都会受到那份限制查阅标记的阻拦。油麻地警署内部,这桩案件在官方层面上已经变成了一件已移交、已结案、已封存的悬案。
但那个提前做了接触印相的警员,和陈国栋这些没有完全服从不再调查指令的人,在制度的缝隙里把线索留了下来。那份公文封住的是正式渠道——但正因为它封住了正式渠道,非正式的通道反而保存得更久。
惠欣把那份限制查阅公文放在茶几最上面,然后把她所有收集到的资料按顺序排成一列:录像带、底片袋、接触印相、录音带、信件、地图、钥匙。七件东西排开,每一样都来自不同的人、不同的渠道、不同的时间。它们从来没有同时出现在同一个人的手里,直到此刻。
Godwin以为他把证据链条中最关键的一环——那台相机——拿走了之后,整条链条就断了。实际上链条确实断了一节——相机本身消失了。但每一节旁边的副链都有人接上了。
陈老板保留了底片。
张景文保留了录音和相册。
阿玲和阿财留了琴声和钥匙。
陈伯留了信。
陈国栋和那个警员留了接触印相。
还有那个暗柜
惠欣追出去了一步,但只看到陈国栋的蓝色背影融进了油麻地午后的人流里。她站了两秒,然后转身回到咖啡桌旁,重新把那份接触印相信封和索引表拿出来。她的手指沿着索引表上的机型描述滑过去,又翻开陈国栋留下的那份证物登记复印件,在机身号那一栏停住了。登记号码和索引表上写的号段不匹配——差了不少。证物登记上写的机身号是一串数字,但真正拍下那些照片的相机,机身印着另一串。
那台相机不是一台。惠欣看着我,声音里带着一种刚刚找到某个关键拼图时特有的紧绷,登记在案的那台机身号是一台普通的佳能,但实际拍到那些照片的是一台徕卡。月明在赤柱地下档案室用的,是徕卡。
徕卡。我父亲有一台徕卡。我在台北家的书房里见过——放在书柜最上层的一个皮套里,机身黑漆已经磨出了铜色,镜头边缘有一道浅浅的划痕。但那台相机我小时候见过,父亲偶尔拿出来擦拭,镜头对着窗外拍过几张。它一直在台北的书柜里,从未消失过。
台北那台是我父亲的。是陈怀远的。我说。
惠欣点头。月明用的那台也是徕卡,但机身号不同。她手里的那台可能也是你父亲的——他有两台一样的。或者她把那台带出来之后,把其中一台留给了你,另一台带进了赤柱。
那台相机现在在哪?
惠欣把资料收进帆布袋,没有说话。她的表情在午后的光线下显得很沉,像在翻一条很长的线索,越翻越觉得它通向的方向比自己预想的更深。我们在街边拦了一辆的士回深水埗,惠欣一路都在用手机查旧档案,屏幕的白光照在她脸上,她的拇指快速地翻页,偶尔在某一条记录上停住。
回到住处之后,惠欣从帆布袋底层抽出一个旧档案袋。是陈国栋临走前偷偷塞给她的——他说这个你们拿去看,别声张。档案袋的封口贴着字样的红色标签,但标签已经褪色了。她拆开的时候纸纤维发出细微的断裂声,里面是一份公文复印件,抬头是港督府特别联络办公室,日期1993年10月25日,签署人一栏的签字连笔粗粝——Geoffrey Godwin。
公文的内容是向油麻地警署发出的案件移交通知。简要陈述了1993年10月16日赤柱道可疑车辆案的涉案物证需移交港督府特别联络官处做进一步国家安全评估。物证清单里包括了相机一台,含机身、镜头及胶卷相关卷宗及影像资料。底部的签署栏盖着港督府联络办公室的印章——不是警署的,也不是法院的,是直接来自最高层的行政机构。一个前英军情报官,退役后转做私人文物生意,同时保留着港督府特别联络官的职位——或者至少是有权限使用那个印章和信笺的人。
港督府特别联络官。惠欣把公文复印件平摊在茶几上,台灯的光照在Geoffrey Godwin的签名上,那些连笔的弧度被光照得很清楚,他1993年10月利用这个身份,从警署调走了月明拍那套照片的相机和胶卷。不是偷的,是凭官方文件走的正规程序。
他用这个身份到底用了几次?我拿起那份公文翻到背面,背面还有一行小字手写体:此案已由港督府特别联络办公室接管。后续事宜由本办全权处理,建议各部门不再另行调查。那行字下面的日期是1993年10月27日,距离月明最后出现过去了十一天。
陈国栋的电话在我们看完这份公文之后不久打来了。他的声音在话筒里比面对面时更沉,带着一种老人特有的、把话说出口之前已经反复确认过了的笃定:那份公文你们看到了吧。我当年之所以记得清楚,是因为那个签字人——Godwin——他在调走相机之后一个月左右,又来了油麻地警署一次。他当时穿着西装,没穿制服,在走廊里碰到我的时候笑了一下,说了句陈警长,辛苦了。然后他走了。我从那天起就觉得这件事不对劲。但后来我从档案室调出那份公文一看,手续齐全,印章合法——他走的是正规程序。
他当时在港督府的真实职务是什么?
联络官。陈国栋在电话那头顿了一下,档案上写的是特别联络官——文物与历史遗产事务。他的职责涉及旧英军设施移交后的档案管理和某些历史遗留物件的清点回收工作。赤柱地下通道属于旧英军设施,从职责上讲他完全有权限介入。那台相机他调走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在任何官方记录里。
挂了电话之后客厅里安静了一会儿。窗外鸭寮街的铁皮屋顶被午后的太阳晒得微微反光,几只鸽子落在屋脊上咕咕地叫着。惠欣站在茶几旁边,把那台徕卡的机身号从证物登记表上抄下来跟另一份记录对照——她在互联网上找到了一个1995年的旧拍卖行图录,里面有一台徕卡在伦敦被拍卖,机身号跟月明使用的那台一致。拍卖来源标注是香港私人收藏,委托人是G. Godwin。
他把相机卖了。惠欣把手机屏幕转向我,拍完里面的胶卷之后,他把机身和镜头分开处理了。镜头可能还留着,机身卖了。胶卷他销毁或者自己保留了。但无论如何,那台相机从1993年10月被调走之后,再也没有以的形式出现在任何官方场合。
那台相机是我父亲的。另一台徕卡。他一共有两台,一台留在台北给我,一台带去了香港。月明用的就是那台。1993年秋天她拿着那台相机进了赤柱地下通道,拍了十七张证据照,然后把相机留在了hK-7734的车厢里。
她是有意留下的。惠欣说,她把相机留在车里,让警方扣下。她希望那些照片能以的形式进入警方的记录系统——也许是她以为那样更安全,也许是她没有别的地方可以藏那卷胶卷了。但她没想到Godwin能从内部把东西调走。
但那个做存底的警员留下了接触印相。
所以Godwin拿走了原物,却没有完全消除痕迹。他把相机从警署调走、转卖、把胶卷销毁——但他不知道有人在证物室里做过一套存底。
我坐在沙发上,手搭在膝盖上。窗外鸽子的叫声断断续续地传进来,混着楼下鸭寮街摊贩收摊时铁架碰撞的声响。那台徕卡的影像在我脑子里慢慢成型——黑漆机身,银色镜头,取景框上残留的指纹也许还留着月明的手指在某个深夜按过快门时的温度。她用它拍了陈怀远走在赤柱街头的背影,拍了美利楼前的合影,拍了张景文那辆黑色皇冠停在路边的侧影。然后她把它带进了地下通道,在档案室里拍了那些文件柜、清单、拍立得照片,最后把它留在了黑色皇冠的副驾驶座上。
她知道那台相机可能会被人拿走。但她还是留下了。她把证据分成了很多份——底片存在陈记后院,相片留在阿财那里,戒指留给台北养母,信寄存在陈伯处。而那台相机本身,像是一个诱饵或者一个时间胶囊,被投进了警方的系统里,等待着有一天被某个不在预料中的人翻出来。
惠欣把那份公文的复印件又重新看了两遍。她看到第三遍的时候,手指在港督府特别联络官那几个字下面划了一道。她把复印件推到我面前。
Geoffrey Godwin的权限比我们预估的大得多。他在英军服役期间负责过通讯和情报,退役后以文物与历史遗产事务为名保留了港督府联络官的职位。他以这个身份可以调阅旧英军设施的档案,包括赤柱地下通道的全部图纸和出入记录。他还可以以国家安全评估为名从警署调取证物。他1993年调走相机和胶卷的时候,走的全是合法程序。
他用合法程序做非法的事。把那三件青铜器以历史遗产清理的名义从旧英军设施里转移出去。
我们有那个清单。惠欣说,月明拍到的货物清单上,三件青铜器的编号和名称清清楚楚。文件柜里还有出入登记,记录着谁在什么时间进入过通道。如果Godwin用他的职务权限签发了遗产转移许可之类的东西,那个许可以及它关联的物证,也许还留在地下档案室的某个角落里。
她把那份公文翻了翻,翻到最后的附页,看到一行用打字机打出来的补充说明:本案物证移交完毕后,原存于油麻地警署证物室之相关记录及影像资料已被列为限制查阅级档案。查阅权限仅限港督府特别联络办公室及相关授权人员。一切未经授权的查询将视为违反保密条例。
限制查阅。仅限授权人员。一切未经授权的查询视为违规。那个措辞里藏着的意思很清楚——Godwin在调走相机之后,用这份公文把整件事的官方记录封死了。任何后来想查这件事的警员或档案员,都会受到那份限制查阅标记的阻拦。油麻地警署内部,这桩案件在官方层面上已经变成了一件已移交、已结案、已封存的悬案。
但那个提前做了接触印相的警员,和陈国栋这些没有完全服从不再调查指令的人,在制度的缝隙里把线索留了下来。那份公文封住的是正式渠道——但正因为它封住了正式渠道,非正式的通道反而保存得更久。
惠欣把那份限制查阅公文放在茶几最上面,然后把她所有收集到的资料按顺序排成一列:录像带、底片袋、接触印相、录音带、信件、地图、钥匙。七件东西排开,每一样都来自不同的人、不同的渠道、不同的时间。它们从来没有同时出现在同一个人的手里,直到此刻。
Godwin以为他把证据链条中最关键的一环——那台相机——拿走了之后,整条链条就断了。实际上链条确实断了一节——相机本身消失了。但每一节旁边的副链都有人接上了。
陈老板保留了底片。
张景文保留了录音和相册。
阿玲和阿财留了琴声和钥匙。
陈伯留了信。
陈国栋和那个警员留了接触印相。
还有那个暗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