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哥失恋后,白天给客人剪头,剪出来的发型歪七扭八。
晚上就是喝,蹦,蹦,喝。
他跟县城里那几个同样无所事事的哥们组成了一个松散而高效的组合。
白天各自苟且,晚上集体放纵。
这几个哥们也值得介绍一下。
李明,修车铺老板。
三十五岁,秃顶,但保留着最后的倔强——把周边仅存的几根头发留得很长,试图用一种“地方支援中央”的阵型掩盖大面积荒漠。
此人嗓门极大,胆子极小,看恐怖片能被自己的影子吓哭。
老婆叫王芳,是个狠人,管李明管得像儿子。
晚上十点之前必须回家,否则跪搓板——不,现在不兴搓板了,跪的是主板,还是通电的那种。
阿飞,无业游民。
此人是职业蹭饭、业余看热闹的专家。
口袋里常年不超过五十块钱,但哪里有饭局哪里就有他,鼻子比缉毒犬还灵。
他的人生格言是:“只要脸皮厚,顿顿能吃肉。”
胆子比李明明稍大一点,大概大出一根头发丝的直径。
大壮,在工地上搬砖,一身腱子肉但脑子不太好使。
小飞,李明的表弟,二十出头,是这群人里唯一有正经工作的——在移动营业厅卖手机。
但他觉得这份工作太无聊,天天盼着出事。
还有就是六子,开网约车的。
每天晚上出来拉活儿之前必须跟这帮人先喝两杯,说这叫“暖车”。
这群人的共同特点是:闲。
表哥失恋后,他们觉得终于有事干了。
陪表哥喝酒蹦迪,既能蹭酒喝,又能看热闹,何乐而不为?
表哥在失恋后的一个月里瘦了十五斤。
瘦到什么程度呢?
他那个原本圆滚滚的肚子瘪了下去,像是被扎了洞的气球。
但他并没有因为瘦而变得帅气。
反而因为瘦得太快,脸上的皮肤松弛下来,一笑起来全是褶子,像一张揉皱的纸被勉强撑开。
但表哥不在乎。
他在乎的只有一件事:蹦。
只要动次打次的音乐一响,他就活过来了。
眼睛亮了,腰杆直了,腿也不酸了。
一口气上五楼——不,一口气蹦五小时,不带歇的。
跳舞的时候他有一种旁若无人的自信。
虽然跳出来的效果类似于触电的章鱼,但他坚信自己是舞池里最靓的仔。
就这样蹦了一个多月,表哥觉得县城的酒吧已经不够劲儿了。
“夜焰”的音响太刺耳,“星河”的灯光太暗,“9号公馆”的地板太滑。
他上次在那里蹦太猛,一个滑步摔了个四仰八叉,把旁边一个姑娘的酒撞洒了,姑娘的男朋友差点跟他打起来。
他需要一个更刺激的场地。
这个念头像一颗种子,在他喝了七瓶啤酒之后,发了芽。
那天晚上是个闷热的夏夜,空气黏得像没干透的胶水。
表哥、李明、阿飞、大壮、小飞、六子,六个人在“夜焰”酒吧的角落里坐着。
桌上摆了三打啤酒,已经喝了两打半。
酒吧的音响确实不怎么样。
新换的dJ不知道从哪找来的,放的音乐像是在用铁铲刮锅底。
低音炮还时不时发出“噗噗噗”的破音,像在放屁。
几个小年轻在舞池里蹦,蹦得有气无力,像没吃饱饭。
李明灌了一口啤酒,骂骂咧咧地说:“这他妈什么破地方?音响比我家那台收音机还差。上次我在家听单田芳的评书,都比这带劲。”
阿飞深有同感:“就是,你看那群人蹦的,跟丧尸似的。我要是老板,我都觉得丢人。”
大壮脑子直,问了一句:“那去哪儿?县城就这几家,全去过了。”
六子插嘴道:“要不咱去临县?我开车,二十分钟就到。”
“油钱你出?”阿飞立刻瞪眼。
“我就说说……”
几个人正吵吵着,表哥一直没有说话。
他靠在沙发上,手里转着一个空啤酒瓶,眼神涣散地看着天花板上旋转的镭射灯球。
那个灯球转得慢吞吞的,像一个老态龙钟的星星。
突然,表哥嘴一撅,说出了他这辈子最后悔的一句话。
这句话后来被李明评价为“人类历史上成本最高的一句废话”。
被阿飞评价为“表哥从不正常人进化为传说级沙雕的关键转折点”。
被表哥自己评价为“我要是能穿越回去,我就把自己嘴缝上”。
他说的是——
“没地方蹦是吧?我知道一个地方。那儿的音响比这破地方强一百倍。”
几个人齐刷刷地看向他。
李明眼睛一亮:“哪儿?县城新开了?我怎么不知道?”
表哥喝完了最后一瓶啤酒,把瓶子往桌上一顿,说:“坟地。”
空气安静了整整三秒。
旁边舞池里那个噗噗噗的低音炮像是不合时宜地给这句话配了个效果音。
然后李明笑了:“喝多了吧你?”
阿飞也笑:“坟地里蹦迪?你咋不上天呢?”
大壮挠挠头,没听懂——他以为表哥说“粉底”,心想去化妆品店蹦什么迪?
只有六子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他开网约车经常路过城北那片老坟地,那里的确安静得要命,大白天开过去都觉得后背发凉。
但表哥不是开玩笑。
他站起来,眼神里闪烁着一种危险的兴奋。
那种只有喝了七瓶啤酒再加上刚失恋一个月的男人才会有的兴奋。
“我说真的。坟地里安静,没有杂音,手机放音乐听得清清楚楚。而且没人管,你蹦多高都没人拦你。你想开多大音量就开多大音量,不会有人举报你扰民。你想想,在坟头上蹦迪,那是啥感觉?那叫一个——刺激!”
他越说越激动,双手在空中比划,像是已经在坟头上了。
李明看着他,嘴角抽了抽:“你确定你不是在作死?”
“作什么死?”表哥一拍桌子,“人死了就是一堆骨头,骨头会蹦迪吗?不会!活人才会!咱活人蹦给死人看,那是给他们解闷!说不定底下的大爷大妈还给我鼓掌呢!”
阿飞听到这话,眼睛也亮了。
这人最大的特点就是看热闹不嫌事大,听说要去坟地,他第一个反应过来:“我操,这要是录个视频发朋友圈,不得炸了?”
李明还在犹豫:“不太好吧……那地方阴气重……”
“怕什么?”表哥一把搂住李明的肩膀,“兄弟,你要是不敢去,你就直说。没事,我理解。毕竟你老婆管得严,晚回去一会儿就得跪主板。”
这一招激将法用得太毒了。
李明最恨别人提他怕老婆这件事,当即脸一红,脖子一梗:“谁说我不敢去?去就去!谁不去谁是孙子!”
六子看了看时间:“十一点半,还行。去一趟蹦一个小时,回来两点,正好。”
大壮终于听明白了,憨憨地问:“坟地里有吃的吗?”
没人理他。
就这样,六个人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达成了共识。
表哥开自己的车,一辆老款破车,后备箱里常年放着那个蓝牙音响。
李明上了表哥的车,阿飞也跟着上了表哥的车。
六子开他的五菱宏光,大壮和小飞坐六子的车。
两辆车,两箱啤酒,六个人。
凌晨十二点整,向着城北的老坟地出发了。
晚上就是喝,蹦,蹦,喝。
他跟县城里那几个同样无所事事的哥们组成了一个松散而高效的组合。
白天各自苟且,晚上集体放纵。
这几个哥们也值得介绍一下。
李明,修车铺老板。
三十五岁,秃顶,但保留着最后的倔强——把周边仅存的几根头发留得很长,试图用一种“地方支援中央”的阵型掩盖大面积荒漠。
此人嗓门极大,胆子极小,看恐怖片能被自己的影子吓哭。
老婆叫王芳,是个狠人,管李明管得像儿子。
晚上十点之前必须回家,否则跪搓板——不,现在不兴搓板了,跪的是主板,还是通电的那种。
阿飞,无业游民。
此人是职业蹭饭、业余看热闹的专家。
口袋里常年不超过五十块钱,但哪里有饭局哪里就有他,鼻子比缉毒犬还灵。
他的人生格言是:“只要脸皮厚,顿顿能吃肉。”
胆子比李明明稍大一点,大概大出一根头发丝的直径。
大壮,在工地上搬砖,一身腱子肉但脑子不太好使。
小飞,李明的表弟,二十出头,是这群人里唯一有正经工作的——在移动营业厅卖手机。
但他觉得这份工作太无聊,天天盼着出事。
还有就是六子,开网约车的。
每天晚上出来拉活儿之前必须跟这帮人先喝两杯,说这叫“暖车”。
这群人的共同特点是:闲。
表哥失恋后,他们觉得终于有事干了。
陪表哥喝酒蹦迪,既能蹭酒喝,又能看热闹,何乐而不为?
表哥在失恋后的一个月里瘦了十五斤。
瘦到什么程度呢?
他那个原本圆滚滚的肚子瘪了下去,像是被扎了洞的气球。
但他并没有因为瘦而变得帅气。
反而因为瘦得太快,脸上的皮肤松弛下来,一笑起来全是褶子,像一张揉皱的纸被勉强撑开。
但表哥不在乎。
他在乎的只有一件事:蹦。
只要动次打次的音乐一响,他就活过来了。
眼睛亮了,腰杆直了,腿也不酸了。
一口气上五楼——不,一口气蹦五小时,不带歇的。
跳舞的时候他有一种旁若无人的自信。
虽然跳出来的效果类似于触电的章鱼,但他坚信自己是舞池里最靓的仔。
就这样蹦了一个多月,表哥觉得县城的酒吧已经不够劲儿了。
“夜焰”的音响太刺耳,“星河”的灯光太暗,“9号公馆”的地板太滑。
他上次在那里蹦太猛,一个滑步摔了个四仰八叉,把旁边一个姑娘的酒撞洒了,姑娘的男朋友差点跟他打起来。
他需要一个更刺激的场地。
这个念头像一颗种子,在他喝了七瓶啤酒之后,发了芽。
那天晚上是个闷热的夏夜,空气黏得像没干透的胶水。
表哥、李明、阿飞、大壮、小飞、六子,六个人在“夜焰”酒吧的角落里坐着。
桌上摆了三打啤酒,已经喝了两打半。
酒吧的音响确实不怎么样。
新换的dJ不知道从哪找来的,放的音乐像是在用铁铲刮锅底。
低音炮还时不时发出“噗噗噗”的破音,像在放屁。
几个小年轻在舞池里蹦,蹦得有气无力,像没吃饱饭。
李明灌了一口啤酒,骂骂咧咧地说:“这他妈什么破地方?音响比我家那台收音机还差。上次我在家听单田芳的评书,都比这带劲。”
阿飞深有同感:“就是,你看那群人蹦的,跟丧尸似的。我要是老板,我都觉得丢人。”
大壮脑子直,问了一句:“那去哪儿?县城就这几家,全去过了。”
六子插嘴道:“要不咱去临县?我开车,二十分钟就到。”
“油钱你出?”阿飞立刻瞪眼。
“我就说说……”
几个人正吵吵着,表哥一直没有说话。
他靠在沙发上,手里转着一个空啤酒瓶,眼神涣散地看着天花板上旋转的镭射灯球。
那个灯球转得慢吞吞的,像一个老态龙钟的星星。
突然,表哥嘴一撅,说出了他这辈子最后悔的一句话。
这句话后来被李明评价为“人类历史上成本最高的一句废话”。
被阿飞评价为“表哥从不正常人进化为传说级沙雕的关键转折点”。
被表哥自己评价为“我要是能穿越回去,我就把自己嘴缝上”。
他说的是——
“没地方蹦是吧?我知道一个地方。那儿的音响比这破地方强一百倍。”
几个人齐刷刷地看向他。
李明眼睛一亮:“哪儿?县城新开了?我怎么不知道?”
表哥喝完了最后一瓶啤酒,把瓶子往桌上一顿,说:“坟地。”
空气安静了整整三秒。
旁边舞池里那个噗噗噗的低音炮像是不合时宜地给这句话配了个效果音。
然后李明笑了:“喝多了吧你?”
阿飞也笑:“坟地里蹦迪?你咋不上天呢?”
大壮挠挠头,没听懂——他以为表哥说“粉底”,心想去化妆品店蹦什么迪?
只有六子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他开网约车经常路过城北那片老坟地,那里的确安静得要命,大白天开过去都觉得后背发凉。
但表哥不是开玩笑。
他站起来,眼神里闪烁着一种危险的兴奋。
那种只有喝了七瓶啤酒再加上刚失恋一个月的男人才会有的兴奋。
“我说真的。坟地里安静,没有杂音,手机放音乐听得清清楚楚。而且没人管,你蹦多高都没人拦你。你想开多大音量就开多大音量,不会有人举报你扰民。你想想,在坟头上蹦迪,那是啥感觉?那叫一个——刺激!”
他越说越激动,双手在空中比划,像是已经在坟头上了。
李明看着他,嘴角抽了抽:“你确定你不是在作死?”
“作什么死?”表哥一拍桌子,“人死了就是一堆骨头,骨头会蹦迪吗?不会!活人才会!咱活人蹦给死人看,那是给他们解闷!说不定底下的大爷大妈还给我鼓掌呢!”
阿飞听到这话,眼睛也亮了。
这人最大的特点就是看热闹不嫌事大,听说要去坟地,他第一个反应过来:“我操,这要是录个视频发朋友圈,不得炸了?”
李明还在犹豫:“不太好吧……那地方阴气重……”
“怕什么?”表哥一把搂住李明的肩膀,“兄弟,你要是不敢去,你就直说。没事,我理解。毕竟你老婆管得严,晚回去一会儿就得跪主板。”
这一招激将法用得太毒了。
李明最恨别人提他怕老婆这件事,当即脸一红,脖子一梗:“谁说我不敢去?去就去!谁不去谁是孙子!”
六子看了看时间:“十一点半,还行。去一趟蹦一个小时,回来两点,正好。”
大壮终于听明白了,憨憨地问:“坟地里有吃的吗?”
没人理他。
就这样,六个人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达成了共识。
表哥开自己的车,一辆老款破车,后备箱里常年放着那个蓝牙音响。
李明上了表哥的车,阿飞也跟着上了表哥的车。
六子开他的五菱宏光,大壮和小飞坐六子的车。
两辆车,两箱啤酒,六个人。
凌晨十二点整,向着城北的老坟地出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