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分钟后,褚南亭赶到厉氏,外套上还带着九月的热气。

    闻晚把摘要和回避决定并排放在桌上,提出由委员会拆分材料。安和是陈志远的外部推荐主体,审计组又确认副署材料与一份受限内部审核材料存在交叉;副署可能对应母亲名单第三代号,她申请查看与父母事故相关的第三人信息。

    褚南亭提醒,纪律师会主张那份内部审核材料属于回避范围,而闻晚已被禁止查看。闻晚因此不申请全文,只要求脱敏提供职业描述、背书关系和形成时间,私人评价与通讯继续封存。

    临时决定为申请留下两项依据。父母事故材料不能因顾明远可能涉入便全部屏蔽,第三人的身份信息也可以按必要程度拆分。这条窄路也有代价,委员会可能只给一句职业描述,连姓氏都不露。

    “一句也够。”闻晚把申请页推给他,“先递进去,别替我多争姓名。”

    次日上午十一点,裁定开始。闻晚没有进入裁定室,褚南亭代表她陈述范围,纪律师代表顾明远反对扩大。

    纪律师先指出,申请方正在借苏婉清名单中的未定代号进入顾明远的内部审核档案。名单没有签名指认,旁注笔迹仍在初鉴阶段,如果用两层未确认关联突破回避,临时措施会失去作用。

    褚南亭没有申请查看顾明远对第三人的评价与私人交往,只强调内部审核意见已经被段审计确认提及一名可能关联父母事故材料的第三人。连脱敏后的职业与背书关系都屏蔽,回避措施便会覆盖闻晚本人的当事人权利。

    委员会成员问:“申请方看到摘要后,能否据此接触该第三人?”

    “不能。证人接触仍由警方和审计组完成。闻晚只取得形成时间、职业类别,以及安和外部推荐与闻氏内部审核分别引用这份背书的事实。”

    纪律师要求再加一项:“摘要不得披露顾先生的用词偏好、个人评价和未被外部材料印证的关系判断,也不得成为闻氏内部处置依据。”

    “前两项可以。”褚南亭把笔放下,“至于内部处置,要由以后的完整审计结论决定。现在封住使用范围没问题,不能替未来证据永久封路。”

    双方围着最后一项来回谈了近半小时,裁定室里连水都换过一轮。委员会最终给出的边界很清楚,摘要现阶段供当事人知情和继续提交线索,不能单独拿去停职、罢免或公开指控;以后若有独立证据,再走闻氏的治理程序。

    委员会还为摘要设置了二次限制。闻晚可以将职业描述与自己已有的父母事故材料进行比对,也可以向警方提交新的关联说明,不能凭脱敏文字反查姓名;褚南亭能够协助法律分析,林秘书只能登记送达时间,不保留正文副本。

    纪律师在裁定书上追加意见:“若申请方以后以其他来源取得姓名,不应反向声称本次摘要已经完成身份指向。”

    褚南亭回答:“来源与证明目的会分别登记。我们同意不混用。”

    委员会成员确认双方意见:“规则不针对某一个名字,保护的是材料使用强度。后续发现再多,也要写清每一步从哪里来。”

    闻晚在办公室等了两个小时,没把“等待”排进任何人的工作表。

    她处理完三封邮件,开了一场二十五分钟的经营会,又把社区整改表退回重做。每隔一段时间,线索窗口便弹出一次状态更新,受理、听取异议、休会审议。她没有打电话催褚南亭,也没有让林秘书去裁定室门口等。

    经营会中途,技术部有人把一项普通供应商争议说成“为了项目安全可以先停”。闻晚要求对方重新提交影响范围,不能借正在进行的调查扩大紧急权限。会议里没人知道她在等什么,只看见她照常问预算、停用时长和客户补偿。

    林秘书散会后才把温水放到她手边:“裁定窗口十分钟前显示继续审议。您午饭还没有动,要不要先热一下?”

    “不用,拿一份三明治。下午的会议不改。”

    “您如果需要独处,我可以把一点半往后挪。”

    “不用。裁定该等多久就等多久,公司不跟着停。”

    她拿起下一份文件,目光在第一页绕了一圈,没读进去。

    再来。

    闻晚把那页翻回开头,这次逐项看完。

    下午一点零七分,电话终于进来。

    “委员会给了条窄路。”褚南亭那边像是刚走出裁定室,还有关门声,“名字继续遮盖,私人评价不给,职业描述、背书关系和形成时间可以送达。”

    “内容是什么?”

    “顾明远在闻氏内部审核陈志远备案时写过,陈的专业能力由一名‘在资产管理领域有二十年经验的前同事’背书。外部推荐主体仍是安和,那名背书人的任职经历,与孙曼确认的安和早期高级合伙人吻合。”

    “顾明远写的是‘前同事’?”

    “原文就是这三个字。由此能确定,他知道此人的职业背景,也在闻氏内部审核意见里引用了这份背书。至于前同事指同公司任职,还是某个项目里共过事,履历核完才有答案。”

    闻晚闭了闭眼:“把摘要送到我的正式账户,我只按裁定使用。”

    “已经在路上。还有,纪律师保留异议,他认为职业吻合不能完成身份确认。”

    “这项限制也保留。”

    褚南亭没有马上结束通话:“还有一层问题。前同事是顾明远自己的用词,可能指同公司任职,也可能只是同一项目合作。你不能依据这三个字直接认定他曾属于安和。”

    “查顾明远公开履历和历史项目,不碰私人卷宗。若公开资料不足,由段审计继续核。”

    “我会替你提交,不让闻氏人事部门先做定向检索。”

    “好。”

    送达文件只有一页。安和高级合伙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和顾明远内部审核意见里的其他文字都被黑色遮挡,露出的那句话停在前同事三个字上。

    闻晚签收后,申请调出自己有权查看的苏婉清名单摘要。第三代号主体旁有两种笔迹,母亲在代号后写过一个称呼,后来那名陌生书写人又补了极短的字样。

    她以前一直把母亲的称呼理解成安和合伙人。

    名单旁的日期在事故前六个月,末尾跟着一枚很小的问号。闻晚把“看门人”与职业摘要并排放好,没有在两页之间画线。它可能指掌握系统入口的人,也可能只是苏婉清对某类职位的称呼。母亲留下的是方向,不是替副署人完成的口供。

    她在提交说明里写:“第三代号的原始称呼与准入、把关类职责可能有关,申请核安和内部授权结构。”写完又删掉“可能控制全网”几个字,那样的判断超过现有材料。

    褚南亭看过最终版本,只回了一句:“可以提交。”

    窗口锁定以后,闻晚才允许自己重新看那三个字。

    苏婉清当年看到的,也许一直是站在台后的人。陈志远一次次进入别人的信托、身份与资产系统,背后很可能有人替他守着门。

    再对着职业摘要看,那三个字写的并非“合伙人”。

    纸上清清楚楚。

    看门人。

    她把母亲留下的那枚问号单独圈进新页,没有替它填上姓名。能守住一道门的人未必只有一个,下一步要找的是权限曾怎样落到具体人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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