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厉氏并购档案库只开放了项目清单里的三组合同。

    厉司恒刷工牌进入以后,先把手机和私人笔记留在外柜。小陈负责翻页,另一名合规员负责全程记录,任何需要放大的纸质细节都由扫描台处理。

    李经理提醒:“你对恒安旧业务熟,容易先按记忆找答案。今天只看合同本身,看到异常先描述,不解释目的。”

    厉司恒点头:“事实、记忆、判断分开写。过去我参与过的审批也一样标出来。”

    第一份是恒安并购合同,第二份是鼎元测试服务底稿,第三份是云霖早期报价模板授权。三份材料表面上已经被核过多次,金额、日期和付款路径都在前几轮调查中进入过报告。

    小陈翻到恒安合同最后一页时,发现背面有一道很浅的印痕。

    “这里像盖过章。”

    厉司恒没有伸手碰:“先扫描,不猜章名。”

    多角度扫描后,圆形骑缝章逐渐显出来。印章名称属于安和顾问,位置跨在合同正文和一张已经缺失的附件边缘。

    小陈抬头:“恒安、安和、陈志远,这下串上了。”

    “只能写安和顾问印章出现在恒安合同背页。”厉司恒把记录表推给他,“陈志远是否授权另查,缺失附件内容也不知道。别先把三件事合成一句。”

    合规员将扫描图送给何正邦。何正邦要求再查鼎元和云霖底稿的纸质背页,不以电子件替代。

    半小时后,两份底稿也找到相同骑缝章,位置都在财务拆分附页旁边。章的缺口、字体磨损和印泥老化程度需要司法鉴定,现阶段只能确认名称一致。

    何正邦赶到档案库:“模板授权页在哪?”

    小陈把电子目录调出来:“系统显示三家公司都使用过安和提供的特别风险模板,授权人登记陈志远。范围很宽,车辆服务、身份档案、医疗设备都在。”

    厉司恒问:“授权文件是原件还是迁移件?”

    “电子迁移件,纸质索引指向b组三号箱。”

    三号箱开封后,里面有一份完整授权书。陈志远的姓名、顾问编号和安和印章都在,签字真实性仍需鉴定。授权书本身没有写违法用途,只说明可为关联项目提供风险归档、供应商核验和跨境文件管理。

    小陈说:“这些业务看起来都能解释成普通顾问服务。”

    何正邦回答:“所以关键不是名称吓不吓人,是它实际连到哪些项目、谁批准、怎么付钱。正常业务也要保留作对照。”

    厉司恒翻到附件目录,停在最后一行:“共同授权人。”

    目录显示,这类跨板块风险模板需要两名确认人。一名是陈志远,另一名由项目资源方指定。现存授权书只看到陈志远签字,第二栏整块缺页。

    李经理问:“会不会从来没有第二个签字人,只是模板预留?”

    “要看同类完整合同。”何正邦让人调出无关项目样本,“如果正常合同第二栏也经常空,缺页价值有限。如果同类都双签,这一份才异常。”

    五份正常样本很快送来。每一份都有两名签字人,第二人分别来自资金方、场地方或集团管理层,权限目的写得清楚。

    何正邦把样本编号逐一念给记录员:“不要只拿双签存在当异常。再核当年的制度文件,看双签是强制条件,还是可以被其他审批替代。”

    李经理调出旧制度:“涉及跨板块数据、车辆和身份文件的模板,必须由项目资源方共同确认,没有授权替代条款。例外需要董事会合规委员书面批准。”

    厉司恒问:“三份关键合同有没有例外批准?”

    “系统目录没有。纸质例外册还要由接管组查。”

    三号箱随即停止继续翻检,由接管组重新登记封条。厉司恒只保留已经看到的页码和扫描编号,不能在交接以后补找“可能遗漏”的附件。这个限制让线索推进慢了一截,也保证他不会因为刚找到关键空白,又重新进入早已回避的事故材料。

    恒安、鼎元和云霖这三份,第二栏全部缺失。

    厉司恒没有继续翻其他箱:“这里已经超出我今天的普通合同检索。缺失共同签字人可能关联事故和身份案,后续交接管组。”

    小陈忍不住问:“你都看到这里了,不想知道第二个人是谁?”

    “想知道。想知道不能变成继续接触原件的理由。”

    何正邦收走封存单:“你的发现保留署名,后续由另一组人员与警方、共同证据室对接。你只补一份历史业务说明,解释当年这类授权为什么需要双签。”

    厉司恒接过空白说明页:“可以。我只写当年的制度背景,不再接触后续比对。”

    他在说明里写清,双签是为了避免单一顾问同时控制资金、人员与资产路径。他任内没有亲自审批这三份底稿,也没有发现旧制度已被规避,这项管理责任仍保留在职业记录里。

    李经理看完问:“你可以只写当年制度,不必再写自己没发现。”

    “这套制度在我掌权时期继续存在,没发现也是事实。现在把它省掉,会让报告看起来像我只负责找到别人问题。”

    午后,扫描件进入共同证据室。

    由于厉司恒已经回避恒安事故原件,他的名字只出现在发现路径和历史制度说明里,没有进入第二签字人的调查权限。沈予宁特意看了审计日志,确认他没有借普通合同任务重新打开维修册。

    她问何正邦:“如果第二签字人来自闻氏董事会,厉司恒后面还能继续比对吗?”

    “可以回答自己任内的业务事实,不能决定谁进入怀疑名单。董事权限由闻氏外部审计和警方查。”

    闻晚接着说:“闻泽衍和我也一样。涉及闻氏内部的人,先把我们自己的权限列进去接受审查。”

    沈予宁先看到缺失第二栏,第一句话是:“陈志远可能一直需要闻氏或厉氏内部的人给他打开资源入口。”

    闻晚回答:“可能。先找完整签字人,不预设来自哪家公司。”

    “你知道我最先怀疑谁。”

    “我也有名单。越接近闻家内部,越不能靠怀疑填缺页。”

    何正邦把同类样本放在屏幕下方:“现在能确定的只有一件事。陈志远是授权链里真实存在的人,三份关键合同都缺同一个位置。”

    沈予宁盯着那块空白:“如果第二个人今天还在董事会呢?”

    闻晚把页面关闭:“那就让证据把他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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