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3章 《暮春即事》
按理说,整个签名的过程应该很短。
可姜艾薇感觉,过了很久很久。
刚刚鼓起来的勇气,此刻早就没了,她只觉得整个身体都快站不稳了,膝盖发软,脚趾在鞋里蜷缩着,连呼吸都不敢用力。
因为,签名的位置,痒痒的。
笔尖隔着薄薄的衬衫布料,一笔一划地落在她胸口上方。
她能感觉到墨水的凉意,也能感觉到笔尖移动时细微的触感……像一根羽毛,在她心口上慢慢划过。
她的呼吸彻底乱了。
胸口一起一伏,根本控制不住。
林夜低头看着,手里的笔顿了顿,很无奈的说:“别动。”
“本来就软,你这动来动去,我更不好签了。”
这话差点让姜艾薇羞死过去。
湿漉漉的灰蓝色眼睛抬起来看了林夜一眼,又赶紧低下去,两条腿夹得更紧了。
她死死咬住下唇,憋住呼吸,把胸口往回缩了缩,尽量让衬衫平整。
可她越是想控制,越是控制不住。
心跳太快了,呼吸太急了,衬衫底下的轮廓,随着她的心跳,一下一下地起伏。
周围空气都热了。
旁边几个男观众,眼珠子已经不知道该往哪放。
一个戴眼镜的年轻男生,本来举着手机在录,此刻手一抖,手机差点掉地上。
他旁边的女朋友一把拧住他耳朵:“你看哪呢?!”
“我没看!我拍林夜呢!”
“那你抖什么抖?!”
“……我体虚。”
“体虚你晚上别碰我。”
蓝胧站在旁边,手里攥着签字笔的笔帽,面无表情,但耳根红得发烫,她努力把视线移开,盯着自己的鞋尖。
很快,林夜收回笔,退后半步,说:“好了。”
众人迫不及待地凑过去看……然后,愣住了。
我勒个去。
居然写下了一首诗。
《暮春即事》
双双瓦雀行书案,点点杨花入砚池。
闲坐小窗读周易,不知春去几多时。
落款:
林夜
诗词大赛总决赛,赠与姜艾薇。
林夜的字龙飞凤舞,行云流水,笔画之间有呼吸、有顿挫、有情绪。
起笔轻盈如柳絮,收笔沉厚如落墨,整首诗落在姜艾薇白色衬衫的胸口位置,像是一幅微型卷轴,挂在了她身上。
女孩儿整个胸口上面,都是这首诗。
墨色浓淡相宜,字迹潇洒有力。
而姜艾薇站在那里,整个人像是被一道光笼罩了。
她的白衬衫、她的红晕、她的酒窝、她微微颤抖的睫毛……一切都好像在这一刻进化了。
刚才还是个普普通通的混血女孩。
此刻,她像是一幅画。
一幅被人题了诗的古画。
刚刚嘈杂的环境,一下子安静了。
谁都没想到,居然来了这么一手。
“不是……签个名,写首诗?”
“还是专门写的?!”
“这诗……我怎么听着这么舒服?”
…………
这首诗,在地球上,那也是鼎鼎有名的,宋代叶采的名篇!
它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诗,没有“大江东去”的豪迈,没有“江畔何人初见月”的哲学高度。
它很小,很安静,很日常。
但它写的,恰恰是“平凡”的美。
双双瓦雀,在书案上跳来跳去,点点杨花,飘进砚池里。
诗人闲坐在小窗边,读着《周易》,不知不觉,春天已经过去了多久,他都不知道。
这是一个人,安安静静地,过着自己的日子。
这是一个人,在平凡的时光里,找到了属于自己的节奏。
这是一个人,不追逐大鹏的扶摇直上,只做一只檐下的瓦雀,守着自己的书案和砚池。
而此刻,用在这里,送给姜艾薇,简直不要太合适。
她就是那只瓦雀。
她就是那点杨花。
她没有大鹏的翅膀,没有凤凰的羽翼,但她可以落在书案上,落在砚池里,落在属于自己的诗里。
姜艾薇整个人都不知道说啥好了。
她就那么看着林夜,灰蓝色的眼睛里蓄满了光,嘴唇微微张着,小酒窝还在,但旁边多了两颗快要溢出来的眼泪。
林夜摸了摸她的头,声音很轻,像是在对一个妹妹说话:
“大鹏扶摇而上,奔赴山海。
檐下瓦雀,亦可守本心,伴笔墨。
不必强求活成别人眼里光芒万丈的样子。
你只管慢慢走,认真感受。
平凡,也能拥有属于自己的风景。”
……
姜艾薇觉得鼻子酸酸的,巨大的幸福感,完全包裹了她。
她想起自己小时候,因为混血的长相,在两边都不被完全接纳。
华国孩子说她是外国人,外国孩子说她是华国人,她像一棵被移栽了太多次的树,根始终扎不下去。
她从小就觉得自己“不够好”,不够华国,不够外国,不够漂亮,不够聪明,不够有天赋。
她崇拜林夜,是因为林夜活成了她想成为的样子,光芒万丈,万众仰望。
可此刻,林夜告诉她:不必强求光芒万丈,平凡,也可以有风景。
她突然想起自己小时候,一个人坐在窗边看书。
窗外有麻雀,有杨花,有阳光。
她那时候什么都不缺,只是不知道,那种安静,那种平凡,本身就是一种幸福。
她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
她低头,用手背擦了擦,但止不住。
泪珠一滴一滴地落下来,落在白衬衫上,落在那些字的旁边,把墨迹晕开了一点点。
但她不觉得可惜。
那些字,已经刻在她心里了。
她用力点头,声音带着哭腔,却很坚定:“谢谢林老师,我会记住的。”
我会慢慢走。
认真感受。
我的平凡。”
…………
旁边的人看着这一幕,也是各种滋味。
一个短发姑娘,双手捂着胸口,眼睛都直了:“哎……这女孩儿这辈子废了,真的废了,绝对走不出来了。”
“什么意思?”
“被林夜当着十几万人的面,在胸口写了一首诗,还摸头杀,还说了那么一段话……你告诉我,她以后怎么找对象?她以后看哪个男人能看得上?”
旁边一个男生想了想,认真地说:“确实,这标准拉得太高了。
以后她男朋友送花,她会说:林夜在我胸口写过诗,她男朋友求婚,她会说:林夜在我胸口写过诗。”
“所以,她这辈子,废了,废得彻彻底底。”
另一个女生幽幽地接话:哎,这种困难给我多好啊。”
“我真想用全身衣服,包括内裤和袜子,去换她身上那个衬衫。”
旁边闺蜜立刻嫌弃地推开她:“你别闹,你这带着味儿的啊,谁要啊!”
“我这是牌子啊!内裤是维多利亚的秘密,3万块一条啊!这丝袜更不用说了,巴黎世家啊,一万多,而且原味,更值钱了!”
“你滚!你那叫脏!不叫值钱!”
旁边另一个闺蜜听不下去了,翻了个白眼:“内裤换诗?你觉得林夜知道了会不会把你打死!我都想打死你!”
姜艾薇低头看着胸口上的诗,手指轻轻碰了碰墨迹,又赶紧缩回来,像是怕碰坏了。
她这辈子,都不会洗这件衬衫了。
永远不洗。
林夜看了一眼周围还在蠢蠢欲动的人群,抬手压了压,扬声说:“好了,这次大家满意了吧?
都散了吧!
歇一会儿,等等还有比赛呢!”
大家这哪里还能满意啊。
不写还好,这一写,只给一个人写,那比杀了她们还难受!尤其是女人,天生醋性就大。
刚才那个姜艾薇,凭什么?
就凭她混血?就凭她胸大?就凭她小酒窝?
凭什么林夜在她胸口写了一首诗!
华国女孩们团结一心,杀了进来。
刚刚一直被那群外国妞霸占林夜,她们那叫一个气啊。
而且,那群外国妞仗着身体优势,把她们像抓小鸡仔一样拎起来放到一边,更气了。
眼瞅着林夜还给姜艾薇写了一首诗,这就更不能忍了。
于是乎,振臂高呼,呼呼啦啦一堆人杀进来。
“让开!让开!华国女孩不能输!”
“我们也有胸!我们也有锁骨!我们也能起起伏伏!”
“林夜老师!我也要签名!我也要诗!”
……
而一个打头的,林夜认了出来。
居然是白汐。
白芷鸢的亲表妹。
林夜今天听白芷鸢说过,知道她在现场,只是没想到会参合进来。
这俩人的渊源,可太深刻了。
前两天,在天城舞蹈学院,林夜化名“洛大米”,和她们宿舍临时搭伙,演绎了一首《兰亭序》。
结束后,给人壁咚在墙角,强制性又亲又搂又抱,给这个单纯清冷的大一女孩儿狠狠地上了一课。
然后留了三首诗。
可姜艾薇感觉,过了很久很久。
刚刚鼓起来的勇气,此刻早就没了,她只觉得整个身体都快站不稳了,膝盖发软,脚趾在鞋里蜷缩着,连呼吸都不敢用力。
因为,签名的位置,痒痒的。
笔尖隔着薄薄的衬衫布料,一笔一划地落在她胸口上方。
她能感觉到墨水的凉意,也能感觉到笔尖移动时细微的触感……像一根羽毛,在她心口上慢慢划过。
她的呼吸彻底乱了。
胸口一起一伏,根本控制不住。
林夜低头看着,手里的笔顿了顿,很无奈的说:“别动。”
“本来就软,你这动来动去,我更不好签了。”
这话差点让姜艾薇羞死过去。
湿漉漉的灰蓝色眼睛抬起来看了林夜一眼,又赶紧低下去,两条腿夹得更紧了。
她死死咬住下唇,憋住呼吸,把胸口往回缩了缩,尽量让衬衫平整。
可她越是想控制,越是控制不住。
心跳太快了,呼吸太急了,衬衫底下的轮廓,随着她的心跳,一下一下地起伏。
周围空气都热了。
旁边几个男观众,眼珠子已经不知道该往哪放。
一个戴眼镜的年轻男生,本来举着手机在录,此刻手一抖,手机差点掉地上。
他旁边的女朋友一把拧住他耳朵:“你看哪呢?!”
“我没看!我拍林夜呢!”
“那你抖什么抖?!”
“……我体虚。”
“体虚你晚上别碰我。”
蓝胧站在旁边,手里攥着签字笔的笔帽,面无表情,但耳根红得发烫,她努力把视线移开,盯着自己的鞋尖。
很快,林夜收回笔,退后半步,说:“好了。”
众人迫不及待地凑过去看……然后,愣住了。
我勒个去。
居然写下了一首诗。
《暮春即事》
双双瓦雀行书案,点点杨花入砚池。
闲坐小窗读周易,不知春去几多时。
落款:
林夜
诗词大赛总决赛,赠与姜艾薇。
林夜的字龙飞凤舞,行云流水,笔画之间有呼吸、有顿挫、有情绪。
起笔轻盈如柳絮,收笔沉厚如落墨,整首诗落在姜艾薇白色衬衫的胸口位置,像是一幅微型卷轴,挂在了她身上。
女孩儿整个胸口上面,都是这首诗。
墨色浓淡相宜,字迹潇洒有力。
而姜艾薇站在那里,整个人像是被一道光笼罩了。
她的白衬衫、她的红晕、她的酒窝、她微微颤抖的睫毛……一切都好像在这一刻进化了。
刚才还是个普普通通的混血女孩。
此刻,她像是一幅画。
一幅被人题了诗的古画。
刚刚嘈杂的环境,一下子安静了。
谁都没想到,居然来了这么一手。
“不是……签个名,写首诗?”
“还是专门写的?!”
“这诗……我怎么听着这么舒服?”
…………
这首诗,在地球上,那也是鼎鼎有名的,宋代叶采的名篇!
它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诗,没有“大江东去”的豪迈,没有“江畔何人初见月”的哲学高度。
它很小,很安静,很日常。
但它写的,恰恰是“平凡”的美。
双双瓦雀,在书案上跳来跳去,点点杨花,飘进砚池里。
诗人闲坐在小窗边,读着《周易》,不知不觉,春天已经过去了多久,他都不知道。
这是一个人,安安静静地,过着自己的日子。
这是一个人,在平凡的时光里,找到了属于自己的节奏。
这是一个人,不追逐大鹏的扶摇直上,只做一只檐下的瓦雀,守着自己的书案和砚池。
而此刻,用在这里,送给姜艾薇,简直不要太合适。
她就是那只瓦雀。
她就是那点杨花。
她没有大鹏的翅膀,没有凤凰的羽翼,但她可以落在书案上,落在砚池里,落在属于自己的诗里。
姜艾薇整个人都不知道说啥好了。
她就那么看着林夜,灰蓝色的眼睛里蓄满了光,嘴唇微微张着,小酒窝还在,但旁边多了两颗快要溢出来的眼泪。
林夜摸了摸她的头,声音很轻,像是在对一个妹妹说话:
“大鹏扶摇而上,奔赴山海。
檐下瓦雀,亦可守本心,伴笔墨。
不必强求活成别人眼里光芒万丈的样子。
你只管慢慢走,认真感受。
平凡,也能拥有属于自己的风景。”
……
姜艾薇觉得鼻子酸酸的,巨大的幸福感,完全包裹了她。
她想起自己小时候,因为混血的长相,在两边都不被完全接纳。
华国孩子说她是外国人,外国孩子说她是华国人,她像一棵被移栽了太多次的树,根始终扎不下去。
她从小就觉得自己“不够好”,不够华国,不够外国,不够漂亮,不够聪明,不够有天赋。
她崇拜林夜,是因为林夜活成了她想成为的样子,光芒万丈,万众仰望。
可此刻,林夜告诉她:不必强求光芒万丈,平凡,也可以有风景。
她突然想起自己小时候,一个人坐在窗边看书。
窗外有麻雀,有杨花,有阳光。
她那时候什么都不缺,只是不知道,那种安静,那种平凡,本身就是一种幸福。
她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
她低头,用手背擦了擦,但止不住。
泪珠一滴一滴地落下来,落在白衬衫上,落在那些字的旁边,把墨迹晕开了一点点。
但她不觉得可惜。
那些字,已经刻在她心里了。
她用力点头,声音带着哭腔,却很坚定:“谢谢林老师,我会记住的。”
我会慢慢走。
认真感受。
我的平凡。”
…………
旁边的人看着这一幕,也是各种滋味。
一个短发姑娘,双手捂着胸口,眼睛都直了:“哎……这女孩儿这辈子废了,真的废了,绝对走不出来了。”
“什么意思?”
“被林夜当着十几万人的面,在胸口写了一首诗,还摸头杀,还说了那么一段话……你告诉我,她以后怎么找对象?她以后看哪个男人能看得上?”
旁边一个男生想了想,认真地说:“确实,这标准拉得太高了。
以后她男朋友送花,她会说:林夜在我胸口写过诗,她男朋友求婚,她会说:林夜在我胸口写过诗。”
“所以,她这辈子,废了,废得彻彻底底。”
另一个女生幽幽地接话:哎,这种困难给我多好啊。”
“我真想用全身衣服,包括内裤和袜子,去换她身上那个衬衫。”
旁边闺蜜立刻嫌弃地推开她:“你别闹,你这带着味儿的啊,谁要啊!”
“我这是牌子啊!内裤是维多利亚的秘密,3万块一条啊!这丝袜更不用说了,巴黎世家啊,一万多,而且原味,更值钱了!”
“你滚!你那叫脏!不叫值钱!”
旁边另一个闺蜜听不下去了,翻了个白眼:“内裤换诗?你觉得林夜知道了会不会把你打死!我都想打死你!”
姜艾薇低头看着胸口上的诗,手指轻轻碰了碰墨迹,又赶紧缩回来,像是怕碰坏了。
她这辈子,都不会洗这件衬衫了。
永远不洗。
林夜看了一眼周围还在蠢蠢欲动的人群,抬手压了压,扬声说:“好了,这次大家满意了吧?
都散了吧!
歇一会儿,等等还有比赛呢!”
大家这哪里还能满意啊。
不写还好,这一写,只给一个人写,那比杀了她们还难受!尤其是女人,天生醋性就大。
刚才那个姜艾薇,凭什么?
就凭她混血?就凭她胸大?就凭她小酒窝?
凭什么林夜在她胸口写了一首诗!
华国女孩们团结一心,杀了进来。
刚刚一直被那群外国妞霸占林夜,她们那叫一个气啊。
而且,那群外国妞仗着身体优势,把她们像抓小鸡仔一样拎起来放到一边,更气了。
眼瞅着林夜还给姜艾薇写了一首诗,这就更不能忍了。
于是乎,振臂高呼,呼呼啦啦一堆人杀进来。
“让开!让开!华国女孩不能输!”
“我们也有胸!我们也有锁骨!我们也能起起伏伏!”
“林夜老师!我也要签名!我也要诗!”
……
而一个打头的,林夜认了出来。
居然是白汐。
白芷鸢的亲表妹。
林夜今天听白芷鸢说过,知道她在现场,只是没想到会参合进来。
这俩人的渊源,可太深刻了。
前两天,在天城舞蹈学院,林夜化名“洛大米”,和她们宿舍临时搭伙,演绎了一首《兰亭序》。
结束后,给人壁咚在墙角,强制性又亲又搂又抱,给这个单纯清冷的大一女孩儿狠狠地上了一课。
然后留了三首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