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人的相处,最怕失去平衡。

    我在官场混了这么多年,体会最深的就是人心难测啊!”

    顾父一愣,觉得老伴说的不无道理。

    京华是他儿子他了解,应该不会有什么嫉妒的想法,但丽莎她……

    “洛诗,放心,我会关注一下京华的。”

    “丽莎她也不是爱计较小心眼儿的人,咱儿媳妇是什么样的你还不了解吗?”

    “要不然,你平常多关注一些丽莎和书禹宁宁两个孩子?”

    顾母觉得可行,点点头躺下,熄了灯,明天还要上班得早起,夫妻俩各怀心事的睡下了。

    接下来的日子里,虽然顾母的目光和行为隐藏的很好,大家都没发现什么不同。

    但以温荞的观察力,还是看出了一些异样。

    一开始她不明白,顾母为什么忽然对大嫂多了一些关注,总觉得态度……有些奇怪。

    直到有一天婆媳三人闲聊,顾母提到她最近听说,有个朋友家里,生了三个儿子。

    因为老三夫妻俩条件越来越好,过得比别人好太多,导致其他两个儿子红眼,儿媳妇儿也互相嫉妒。

    总之,闹得是鸡犬不宁。

    顾母的朋友和她哭诉,说生孩子有什么用,以前觉得儿子多了,老了有依靠。

    但现在一看,三个儿子,没有一个是靠谱的。

    杨丽莎听了,还赞同的点点头,和顾母分享自己的想法:

    “说的是呢!幸亏咱家人都很好,没那些乌七八糟的麻烦事儿,也没有挑刺儿精!”

    顾母看到大儿媳那真诚又庆幸的眼神,松了一口气,彻底放心了。

    温荞在心里偷笑,很配合的没有点破。

    妈想的还挺多的,见她和京澜事业越来越好,怕大嫂心里难受,偷偷试探她的想法。

    大嫂那实心眼,估计是猜不到了。

    不过,温荞很庆幸,公公婆婆,大哥大嫂,虽然家境优渥,混迹官场和军队,有手段,有脑子。

    但人品很好,都是善良明事理的人。

    下班的时候,温荞回娘家吃饭,顾京澜也要跟着来。

    温父温母见女婿也来了,特地做了一桌子美味佳肴招待。

    温荞撇撇嘴,调侃她的老母亲:

    “不知道的还以为顾京澜才是您亲生的呢!”

    “啧!”

    温母一个眼神飞过去,温荞立刻抬手在嘴边拉了一下,闭嘴了。

    顾京澜在旁边乐呵的不行,偷偷握了握媳妇儿的手,安慰她。

    “你大哥来信说你大嫂快生了,但是他马上就要去军校进修,没时间照顾她,所以请维珍她妈去帮忙了。”

    温母和闺女说了一下大儿子的事,温荞惊喜的感叹:

    “时间过得可真快啊!感觉大嫂刚怀上,这就要生了!”

    “大哥什么时候来京市?”

    “下周一,本来说要去接他,你大哥说不用,学校有专门去接他的人。”

    温母回道,温荞点点头:

    “行,军校管得严,大哥不一定能经常回家,爸妈你们要是有东西带给大哥,直接给我。”

    “我可以拜托京澜他大哥帮忙带过去,反正他们在一个学校。”

    顾京澜赶紧点头,也跟着附和。

    “这,太麻烦你大哥了吧……”

    温母有些不好意思,顾京澜摆摆手豪放的说道:

    “妈,不麻烦,反正我哥也要去学校的,顺便就带过去了,他们俩也可以互相照应嘛!”

    有认识的人带着儿子,温父温母自然可以放心一些,便欣然应下了。

    等温谦来京市的时候,收拾了好多吃的喝的穿的,让顾京华帮忙带给了温谦。

    俩人在学校见面的时候,温谦愣愣的看着顾京华,费劲的提着一个超大的包裹走过来。

    他赶紧接过来,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抱歉啊,顾大哥,肯定很重吧?”

    顾京华比温谦大四岁,之前认识的时候,温谦喊他团长,顾京华让他别客气,直接叫哥就行。

    顾京华复杂的看着包裹,张了张嘴,又轻笑一声,调侃了一句:

    “的确挺重的,不过都是叔叔阿姨的心意。”

    之后,顾京华带温谦熟悉了一下学校的环境,告诉他上课需要注意的地方,还有每个教授的喜好。

    温谦回家的时候,温母握着儿子的手,心疼的说道:

    “瘦了,瘦了……”

    来军校以后,因为伙食好还胖了三斤的温谦,不知该说什么好,只能顺着母亲的关心了。

    “维珍的身体还好吗?孩子怎么样?”

    温母想起儿媳妇快生了,拉着儿子问东问西,温谦开心一笑:

    “都挺好的,维珍这一胎比第一胎的情况好多了。

    只有初期孕吐了几天,岳母已经去军属大院照顾她了。”

    温谦讲了很多媳妇儿的情况,还说孩子很调皮,经常踢妈妈的肚子。

    和温母抱怨,他这辈子是没闺女命了。

    温母哭笑不得,也安心了不少。

    华国人民出版社

    主编办公室里,朱加文在听范永立汇报工作。

    温荞的《向阳》,已经完成了10万册的印刷,并结束了最后的质检工作。

    就等全国各地的书店上架了。

    这段时间范永立为了温荞的书,忙的脚不沾地,除了基本工作,他一直在调查市面上的书籍。

    确定温荞的写作风格,独树一帜,说不定,真的可以第一本书就大火起来。

    “既然准备的差不多了,那就直接上架吧!”

    “联系好书店的负责人了吗?”

    朱加文盯着手里的新书,正是温荞的处女作。

    封面是一个农村男孩儿瘦削的背影,身着打满补丁的衣服,站在田垄上,不远处,是一片金黄的麦田地。

    抬头,望着初升的太阳,脚旁,零散的放着一些绘画的工具。

    加大加粗、书写极为艺术的“向阳”两个大字,非常明显,占据了右上角。

    “联系好了,就等运输了。”

    “行,挺好的,加大宣传力度。

    晨阳同志的这篇小说,咱们可是投入了很多精力,可不能到最后,钱都打了水漂。”

    朱加文长舒一口气,耐心的嘱咐范永立。

    “主编放心,我非常有信心!”

    看到老部下的神情,朱加文眉峰微挑,觉得好笑。

    老范这家伙,这次怎么这么兴奋?

    第二天,京市书店的店员收到一批新书,说是一位新人作家的处女作,宣传力度非常大。

    没看他们书店的展示台上,都放了一张超级大的宣传海报吗!

    “黄主任,这批新书要放在主台上推销吗?”

    黄德邦接过店员手里的书,看到了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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