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韩忠这副模样,林杰呵呵一笑,随即将那把枪递了过去:“试试看。”

    韩忠犹豫了一下,伸手接过枪。

    他的手指头很是粗糙,常年握刀磨出来的老茧厚厚一层。

    可他握住枪柄的时候,动作却显得很轻,仿佛是怕把那东西捏碎了似的。

    林杰站在他旁边,手把手地教他。

    怎么握枪,怎么把枪托抵在肩上,怎么用食指扣住扳机,怎么瞄。

    韩忠按照他的指示,把枪口对准了不远处挂在城墙上的另一面方盾。

    他的手有些抖,额头上的汗珠顺着鼻梁往下淌。

    “射击!”林杰下达了指示。

    韩忠的食指一紧。

    “砰”的一声响,枪托在他肩膀上猛地一撞,震得他身子往后仰了一下。

    那颗子弹飞出去,精准地打在了方盾的正中央。

    顿时,盾面上顿时出现了一个小孔。

    “哈哈哈……”

    韩忠先是愣了一下,随即咧开嘴大笑了起来。

    而在韩忠的身后,那几个精锐士兵也看见了那个弹孔。

    几个人面面相觑,其中一个年纪稍大的士兵忍不住走上前来,从韩忠手里把枪接过去,学着刚才的样子端起来,对准了那面方盾又是一枪。

    又是一声脆响,方盾上又多了一个孔。

    那个老兵的脸色明显的一变,感觉不可思议。

    “快,给我试试看!”

    其他的士兵冲了过去,将其接了过来。

    于是,你一枪,我一枪,很快就将拿出来的数十颗子弹打光。

    而那面方盾上,此时已经多了十几个弹孔。

    “厉害,太厉害啦!”

    所有的士兵忍不住的赞不绝口。

    韩忠站在墙垛后面,看着那面被打烂的方盾,沉默了好一会儿。

    他转过头来,看着林杰,声音比刚才沉了很多:“殿下,此物如果大批量装备我军,蛮族骑兵再敢来犯,来多少死多少。”

    林杰点了点头:“这东西叫步枪,普通人也能用。子弹我先给你留一批。你先挑一批人练起来,要练到三百步内指哪儿打哪儿。等练好了,蛮族那边就不用再怕。”

    一听此言,韩忠大喜。

    不仅是他,城墙上所有刚刚打过枪的士兵,同样喜形于色。

    蛮族,之所以厉害,最主要的依仗,就是他们的骑兵。

    而现在的这些枪支,就是对付他们的利器。

    只要熟练掌握,就可以在数百步外,直接击杀他们。

    如此一来,蛮族也将不足为惧。

    甚至,如果可能的话,大楚的士兵完全可以走出城池,直接在草原上与之对决。

    这样的好事,士兵们哪里还不会感到开心?

    “感谢殿下,有了此物,我们再也不用惧怕蛮族来犯!”

    韩忠单膝跪地,双手握拳,直接行了一个大礼。

    林杰呵呵一笑,伸手扶起。

    如果说在两年前,林杰还不会将步枪拿出来,发给这些士兵。

    原因很简单,那时候的他,也只是炼气中期。

    步枪,同样会对他本人产生威胁。

    他无法判断这些人就一定百分百的忠诚于他,万一其中有人有其他的想法,说不定就在他背后,来上一梭子。

    况且,即使这些人对他忠诚,不会对他产生威胁。

    但这些枪支发放下去,谁也无法保证就一定不会流落到外面。

    这种事,总归要预防一二。

    而现在,之所以可以发放下去,自然是他已经来到了炼气九层。

    现在,枪支已经无法对他产生威胁。

    即使正面击中他,也就如同挠痒痒一般。

    当然,那些炸药,林杰还是不愿意拿出来的。

    那玩意儿,真的会有可能让他一命呜呼的。

    不过,一旦等他到达筑基期,那时候再将之拿出来,倒是可以。

    当林杰从城墙上下来时,韩忠跟在他身后半步远的地方。

    此时的他,步子比刚才轻快了不少,脸上那层愁容散了大半。

    那一排半自动步枪被韩忠收拢起来,锁进了城楼下面的兵器库里。

    库门上加了两道锁,钥匙一把在韩忠手里,另外一把则是交给了副将李平。

    那几个试过枪的精锐士兵被韩忠留了下来,当晚就编成了一个特别小队。

    等到这一批人训练出来,就可以让他们去训练其他人。

    而林杰这边,在宁江府待了数日。

    除了与妻子赵玥重温一番相思之情外,最主要的,还是去各处看了看灾后重建的过程。

    数日后,他再次回来蓝星朗州。

    这次,他除了要将剩余的物资都搬运回去之外,也准备去一趟棉北。

    无他,枪支弹药不够。

    当初,在棉北,他一共就找到了数百把各色种类的枪支。

    可这些枪支的型号,很多都是不同的。子弹的制式自然也就不能兼容。

    因此,他需要去棉北一趟,最好找到当地的军火贩子,弄一批回去。

    付钱自然是不可能付钱的,打劫那些混账玩意儿,倒是可以。

    ………………

    林杰没有耽搁,在搬运完一批批物资之后,他直接从朗州出发,首先到达了南方省份的边境。

    之后,找了个无人的地方,驾驭着灵舟,朝着棉北地区飞去。

    等到收了灵舟之时,他已经通过幻形诀,直接变成了另外一副面孔。

    此时的他,约莫二十多岁,穿着一件深灰色的夹克,脚上蹬着一双半旧的登山鞋,背着一只鼓鼓囊囊的帆布包。

    他把自己收拾得像一个来边境碰运气的倒爷,既不太张扬,也不至于让人一眼就忘了。

    眼前的这个小镇不大,一条主街从东头通到西头。

    两边,尽是些两三层的旧楼,底层大多是卖各种杂货的铺子。

    招牌上的字有中文、缅文和英文,混在一起看着眼花。

    街上人来人往,有穿筒裙的本地人,有背着枪的民兵,有叼着烟卷闲逛的中国人,还有一些分不清是哪国人的面孔,三三两两地蹲在街角,眼睛盯着每一个过路的人。

    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潮湿的、混着汽油和香料的气味,远处时不时传来几声狗吠声。

    林杰沿着主街慢慢走着,目光从两边的铺面上扫过去。

    他没有急着找人打听,只是先摸一摸这里的情况。

    他走了大半条街,在一个卖杂货的摊子前面停下来,买了一瓶水和一包烟,跟摊主闲聊了几句。

    摊主是个五十来岁的本地人,会说几句蹩脚的中文。

    只不过,此人知道的不多。

    当然,也有可能是对方有所警惕,不愿多言。

    “兄弟,你也是华人?”

    就在林杰打算去尾随一个挎着枪的民兵之时,突然转角位置,蹲在那里的几个年轻男子主动起身过来搭话。

    其实,林杰早就发现了这三人。

    并且,神识扫过去,早就知晓三人一直也在关注着他的动向。

    只不过,林杰无所畏惧,也不想自找麻烦。因此,才没有去理会。

    现在,对方主动过来搭话,倒是让林杰心里忍不住的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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