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韩忠这副模样,林杰呵呵一笑,随即将那把枪递了过去:“试试看。”
韩忠犹豫了一下,伸手接过枪。
他的手指头很是粗糙,常年握刀磨出来的老茧厚厚一层。
可他握住枪柄的时候,动作却显得很轻,仿佛是怕把那东西捏碎了似的。
林杰站在他旁边,手把手地教他。
怎么握枪,怎么把枪托抵在肩上,怎么用食指扣住扳机,怎么瞄。
韩忠按照他的指示,把枪口对准了不远处挂在城墙上的另一面方盾。
他的手有些抖,额头上的汗珠顺着鼻梁往下淌。
“射击!”林杰下达了指示。
韩忠的食指一紧。
“砰”的一声响,枪托在他肩膀上猛地一撞,震得他身子往后仰了一下。
那颗子弹飞出去,精准地打在了方盾的正中央。
顿时,盾面上顿时出现了一个小孔。
“哈哈哈……”
韩忠先是愣了一下,随即咧开嘴大笑了起来。
而在韩忠的身后,那几个精锐士兵也看见了那个弹孔。
几个人面面相觑,其中一个年纪稍大的士兵忍不住走上前来,从韩忠手里把枪接过去,学着刚才的样子端起来,对准了那面方盾又是一枪。
又是一声脆响,方盾上又多了一个孔。
那个老兵的脸色明显的一变,感觉不可思议。
“快,给我试试看!”
其他的士兵冲了过去,将其接了过来。
于是,你一枪,我一枪,很快就将拿出来的数十颗子弹打光。
而那面方盾上,此时已经多了十几个弹孔。
“厉害,太厉害啦!”
所有的士兵忍不住的赞不绝口。
韩忠站在墙垛后面,看着那面被打烂的方盾,沉默了好一会儿。
他转过头来,看着林杰,声音比刚才沉了很多:“殿下,此物如果大批量装备我军,蛮族骑兵再敢来犯,来多少死多少。”
林杰点了点头:“这东西叫步枪,普通人也能用。子弹我先给你留一批。你先挑一批人练起来,要练到三百步内指哪儿打哪儿。等练好了,蛮族那边就不用再怕。”
一听此言,韩忠大喜。
不仅是他,城墙上所有刚刚打过枪的士兵,同样喜形于色。
蛮族,之所以厉害,最主要的依仗,就是他们的骑兵。
而现在的这些枪支,就是对付他们的利器。
只要熟练掌握,就可以在数百步外,直接击杀他们。
如此一来,蛮族也将不足为惧。
甚至,如果可能的话,大楚的士兵完全可以走出城池,直接在草原上与之对决。
这样的好事,士兵们哪里还不会感到开心?
“感谢殿下,有了此物,我们再也不用惧怕蛮族来犯!”
韩忠单膝跪地,双手握拳,直接行了一个大礼。
林杰呵呵一笑,伸手扶起。
如果说在两年前,林杰还不会将步枪拿出来,发给这些士兵。
原因很简单,那时候的他,也只是炼气中期。
步枪,同样会对他本人产生威胁。
他无法判断这些人就一定百分百的忠诚于他,万一其中有人有其他的想法,说不定就在他背后,来上一梭子。
况且,即使这些人对他忠诚,不会对他产生威胁。
但这些枪支发放下去,谁也无法保证就一定不会流落到外面。
这种事,总归要预防一二。
而现在,之所以可以发放下去,自然是他已经来到了炼气九层。
现在,枪支已经无法对他产生威胁。
即使正面击中他,也就如同挠痒痒一般。
当然,那些炸药,林杰还是不愿意拿出来的。
那玩意儿,真的会有可能让他一命呜呼的。
不过,一旦等他到达筑基期,那时候再将之拿出来,倒是可以。
当林杰从城墙上下来时,韩忠跟在他身后半步远的地方。
此时的他,步子比刚才轻快了不少,脸上那层愁容散了大半。
那一排半自动步枪被韩忠收拢起来,锁进了城楼下面的兵器库里。
库门上加了两道锁,钥匙一把在韩忠手里,另外一把则是交给了副将李平。
那几个试过枪的精锐士兵被韩忠留了下来,当晚就编成了一个特别小队。
等到这一批人训练出来,就可以让他们去训练其他人。
而林杰这边,在宁江府待了数日。
除了与妻子赵玥重温一番相思之情外,最主要的,还是去各处看了看灾后重建的过程。
数日后,他再次回来蓝星朗州。
这次,他除了要将剩余的物资都搬运回去之外,也准备去一趟棉北。
无他,枪支弹药不够。
当初,在棉北,他一共就找到了数百把各色种类的枪支。
可这些枪支的型号,很多都是不同的。子弹的制式自然也就不能兼容。
因此,他需要去棉北一趟,最好找到当地的军火贩子,弄一批回去。
付钱自然是不可能付钱的,打劫那些混账玩意儿,倒是可以。
………………
林杰没有耽搁,在搬运完一批批物资之后,他直接从朗州出发,首先到达了南方省份的边境。
之后,找了个无人的地方,驾驭着灵舟,朝着棉北地区飞去。
等到收了灵舟之时,他已经通过幻形诀,直接变成了另外一副面孔。
此时的他,约莫二十多岁,穿着一件深灰色的夹克,脚上蹬着一双半旧的登山鞋,背着一只鼓鼓囊囊的帆布包。
他把自己收拾得像一个来边境碰运气的倒爷,既不太张扬,也不至于让人一眼就忘了。
眼前的这个小镇不大,一条主街从东头通到西头。
两边,尽是些两三层的旧楼,底层大多是卖各种杂货的铺子。
招牌上的字有中文、缅文和英文,混在一起看着眼花。
街上人来人往,有穿筒裙的本地人,有背着枪的民兵,有叼着烟卷闲逛的中国人,还有一些分不清是哪国人的面孔,三三两两地蹲在街角,眼睛盯着每一个过路的人。
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潮湿的、混着汽油和香料的气味,远处时不时传来几声狗吠声。
林杰沿着主街慢慢走着,目光从两边的铺面上扫过去。
他没有急着找人打听,只是先摸一摸这里的情况。
他走了大半条街,在一个卖杂货的摊子前面停下来,买了一瓶水和一包烟,跟摊主闲聊了几句。
摊主是个五十来岁的本地人,会说几句蹩脚的中文。
只不过,此人知道的不多。
当然,也有可能是对方有所警惕,不愿多言。
“兄弟,你也是华人?”
就在林杰打算去尾随一个挎着枪的民兵之时,突然转角位置,蹲在那里的几个年轻男子主动起身过来搭话。
其实,林杰早就发现了这三人。
并且,神识扫过去,早就知晓三人一直也在关注着他的动向。
只不过,林杰无所畏惧,也不想自找麻烦。因此,才没有去理会。
现在,对方主动过来搭话,倒是让林杰心里忍不住的一笑。
韩忠犹豫了一下,伸手接过枪。
他的手指头很是粗糙,常年握刀磨出来的老茧厚厚一层。
可他握住枪柄的时候,动作却显得很轻,仿佛是怕把那东西捏碎了似的。
林杰站在他旁边,手把手地教他。
怎么握枪,怎么把枪托抵在肩上,怎么用食指扣住扳机,怎么瞄。
韩忠按照他的指示,把枪口对准了不远处挂在城墙上的另一面方盾。
他的手有些抖,额头上的汗珠顺着鼻梁往下淌。
“射击!”林杰下达了指示。
韩忠的食指一紧。
“砰”的一声响,枪托在他肩膀上猛地一撞,震得他身子往后仰了一下。
那颗子弹飞出去,精准地打在了方盾的正中央。
顿时,盾面上顿时出现了一个小孔。
“哈哈哈……”
韩忠先是愣了一下,随即咧开嘴大笑了起来。
而在韩忠的身后,那几个精锐士兵也看见了那个弹孔。
几个人面面相觑,其中一个年纪稍大的士兵忍不住走上前来,从韩忠手里把枪接过去,学着刚才的样子端起来,对准了那面方盾又是一枪。
又是一声脆响,方盾上又多了一个孔。
那个老兵的脸色明显的一变,感觉不可思议。
“快,给我试试看!”
其他的士兵冲了过去,将其接了过来。
于是,你一枪,我一枪,很快就将拿出来的数十颗子弹打光。
而那面方盾上,此时已经多了十几个弹孔。
“厉害,太厉害啦!”
所有的士兵忍不住的赞不绝口。
韩忠站在墙垛后面,看着那面被打烂的方盾,沉默了好一会儿。
他转过头来,看着林杰,声音比刚才沉了很多:“殿下,此物如果大批量装备我军,蛮族骑兵再敢来犯,来多少死多少。”
林杰点了点头:“这东西叫步枪,普通人也能用。子弹我先给你留一批。你先挑一批人练起来,要练到三百步内指哪儿打哪儿。等练好了,蛮族那边就不用再怕。”
一听此言,韩忠大喜。
不仅是他,城墙上所有刚刚打过枪的士兵,同样喜形于色。
蛮族,之所以厉害,最主要的依仗,就是他们的骑兵。
而现在的这些枪支,就是对付他们的利器。
只要熟练掌握,就可以在数百步外,直接击杀他们。
如此一来,蛮族也将不足为惧。
甚至,如果可能的话,大楚的士兵完全可以走出城池,直接在草原上与之对决。
这样的好事,士兵们哪里还不会感到开心?
“感谢殿下,有了此物,我们再也不用惧怕蛮族来犯!”
韩忠单膝跪地,双手握拳,直接行了一个大礼。
林杰呵呵一笑,伸手扶起。
如果说在两年前,林杰还不会将步枪拿出来,发给这些士兵。
原因很简单,那时候的他,也只是炼气中期。
步枪,同样会对他本人产生威胁。
他无法判断这些人就一定百分百的忠诚于他,万一其中有人有其他的想法,说不定就在他背后,来上一梭子。
况且,即使这些人对他忠诚,不会对他产生威胁。
但这些枪支发放下去,谁也无法保证就一定不会流落到外面。
这种事,总归要预防一二。
而现在,之所以可以发放下去,自然是他已经来到了炼气九层。
现在,枪支已经无法对他产生威胁。
即使正面击中他,也就如同挠痒痒一般。
当然,那些炸药,林杰还是不愿意拿出来的。
那玩意儿,真的会有可能让他一命呜呼的。
不过,一旦等他到达筑基期,那时候再将之拿出来,倒是可以。
当林杰从城墙上下来时,韩忠跟在他身后半步远的地方。
此时的他,步子比刚才轻快了不少,脸上那层愁容散了大半。
那一排半自动步枪被韩忠收拢起来,锁进了城楼下面的兵器库里。
库门上加了两道锁,钥匙一把在韩忠手里,另外一把则是交给了副将李平。
那几个试过枪的精锐士兵被韩忠留了下来,当晚就编成了一个特别小队。
等到这一批人训练出来,就可以让他们去训练其他人。
而林杰这边,在宁江府待了数日。
除了与妻子赵玥重温一番相思之情外,最主要的,还是去各处看了看灾后重建的过程。
数日后,他再次回来蓝星朗州。
这次,他除了要将剩余的物资都搬运回去之外,也准备去一趟棉北。
无他,枪支弹药不够。
当初,在棉北,他一共就找到了数百把各色种类的枪支。
可这些枪支的型号,很多都是不同的。子弹的制式自然也就不能兼容。
因此,他需要去棉北一趟,最好找到当地的军火贩子,弄一批回去。
付钱自然是不可能付钱的,打劫那些混账玩意儿,倒是可以。
………………
林杰没有耽搁,在搬运完一批批物资之后,他直接从朗州出发,首先到达了南方省份的边境。
之后,找了个无人的地方,驾驭着灵舟,朝着棉北地区飞去。
等到收了灵舟之时,他已经通过幻形诀,直接变成了另外一副面孔。
此时的他,约莫二十多岁,穿着一件深灰色的夹克,脚上蹬着一双半旧的登山鞋,背着一只鼓鼓囊囊的帆布包。
他把自己收拾得像一个来边境碰运气的倒爷,既不太张扬,也不至于让人一眼就忘了。
眼前的这个小镇不大,一条主街从东头通到西头。
两边,尽是些两三层的旧楼,底层大多是卖各种杂货的铺子。
招牌上的字有中文、缅文和英文,混在一起看着眼花。
街上人来人往,有穿筒裙的本地人,有背着枪的民兵,有叼着烟卷闲逛的中国人,还有一些分不清是哪国人的面孔,三三两两地蹲在街角,眼睛盯着每一个过路的人。
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潮湿的、混着汽油和香料的气味,远处时不时传来几声狗吠声。
林杰沿着主街慢慢走着,目光从两边的铺面上扫过去。
他没有急着找人打听,只是先摸一摸这里的情况。
他走了大半条街,在一个卖杂货的摊子前面停下来,买了一瓶水和一包烟,跟摊主闲聊了几句。
摊主是个五十来岁的本地人,会说几句蹩脚的中文。
只不过,此人知道的不多。
当然,也有可能是对方有所警惕,不愿多言。
“兄弟,你也是华人?”
就在林杰打算去尾随一个挎着枪的民兵之时,突然转角位置,蹲在那里的几个年轻男子主动起身过来搭话。
其实,林杰早就发现了这三人。
并且,神识扫过去,早就知晓三人一直也在关注着他的动向。
只不过,林杰无所畏惧,也不想自找麻烦。因此,才没有去理会。
现在,对方主动过来搭话,倒是让林杰心里忍不住的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