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氏安全中心把医院临时后勤名单投到屏幕上,共有二十七人。
阿正先剔除正常在职员工,再按入职、离职和身份证核验状态排列。名单最下方一名叫陈远的人,只工作三天,身份证号码比真实位数少一位,紧急联系人也是空号。
“入职时间在两名女婴出生前一天,离职时间在出院手续完成后。”阿正指向三份值班表,“他负责打印口检修和夜间物资搬运,能够接触后门、临时证件与腕带设备。照片只剩模糊复印件,无法用于人脸鉴定。”
赵淑芬通过警方视频参加辨认。周队没有告诉她哪个人可疑,只让她逐张查看六名年龄、身形接近的旧照片。
六张照片都经过相同程度处理,姓名和单位全部遮盖。第一轮只看正面,第二轮增加侧身,第三轮让赵淑芬回忆手部动作。她始终没有选中陈远,只在第三轮指出一张侧影与当晚身形接近。
那张侧影来自另一名正式维修工,警方已确认当晚在外地。辨认结果反而证明她的记忆不能用于直接锁定陈远。
沈予宁看完记录:“她记得伤,也可能把后来见过的人混进当晚。我们还能依赖哪一部分?”
周队回答:“依赖能够互证的部分。打印口借卡、临时证件、工作三天、后门路线,各自找客观记录。证人无法认脸,必须如实写进案卷,不能只保留支持怀疑的描述。”
她看完第一轮摇头:“脸都不清楚,我不能确认。那个年轻男人下巴更窄,头发短,走路时右手很少摆动。”
周队问:“照片中有没有你能排除的人?”
“第二个和第五个太矮,第四个人戴眼镜,当晚那人没有。其余无法确定。”
沈予宁盯着陈远的入职卡:“名字、年龄、工作时间都能对上陈志远,为什么还不把照片公开寻找目击者?”
闻晚把卡片放回待核栏:“照片质量不足,陈远也可能是假名。现在公开会让所有记忆围着陈志远修正,真正见过后勤人员的人反而更难保留独立判断。”
“等医疗记录和出入境,你认为二十五年前的资料还能剩多少?”
“剩多少查多少。速度不能替代证明。”
闻泽衍随后送来一组商务活动照片。二十年前的陈志远站在瀚宇投资酒会上,右手从未露出,薄手套一直盖到手腕。另一张签约照里,他用左手握笔,右手放在文件后方。
阿正说明:“照片能够证明他长期佩戴手套,不能证明虎口有烧伤。公开采访提到他少年时受过工伤,来源是本人助理,尚未取得医院记录。”
沈予宁拿出自己在境外见过陈志远的记忆:“他每年冬天都戴手套,夏天见我时也戴过。我问过一次,他说右手做过植皮。乔森可以把这段经历记入当事人陈述。”
“可以记录,不能写成与赵淑芬描述同一处伤。”闻晚说,“你见到的是二十年后的状态,她看到的是当晚动作,先保持两份材料独立。”
“你连同一个人的伤都要拆开。”
“因为对方可以说手套用于礼仪,植皮来自其他事故。我们需要的是当年医疗记录、临时证件来源和打印权限,不是三个人对一只手的共同猜测。”
闻泽衍从闻氏旧合作名录中查到,陈志远二十六岁时曾在一家车辆维修企业登记工伤理赔。理赔医院已经合并,病历索引保留,伤情项目只写右手热损伤。
索引日期在两名女婴出生前十一个月,登记单位叫恒安车辆服务社。公司后来更名为恒安车服,又在事故两年后进入厉氏并购范围。
闻泽衍问:“这条先放医院线,还是车辆线?”
褚南亭回答:“原始病历属于个人医疗材料,警方核验伤情后放身份辨认线;公司工伤申报属于企业档案,可以单独查支付单位和经办人。两条材料分开封存,避免用后来的并购关系倒推当年的参与。”
闻晚让林秘书增加一张关联图,只标时间、单位与文件来源,不写陈志远就是后勤人员。
沈予宁看着图:“你宁愿让名字停在待核,也不愿给他一次公开压力。”
“公开压力已经存在。我们要找的是能进入司法程序的入口,不是让他提前知道哪份旧档还在。”
沈予宁立即问:“能申请原件吗?”
褚南亭回答:“警方可以依法核验与案件相关的部位、时间和身份,项目方无权调取完整病历。申请已经提交,结果只进入刑事线,不向媒体披露私人医疗内容。”
“他买卖未成年人的病历,现在我们还要保护他的病历。”
“隐私规则不会因为对象可疑便失效。”闻晚看着她,“我们查关联事实,不复制他使用过的手段。”
沈予宁没有继续要求公开,只提出把夏季佩戴手套的照片送司法图像机构核验,确认拍摄日期和原始底片。闻晚同意,由闻泽衍交出闻家保存的全部版本,不保留挑选权。
第三方人员比对临时证件后,发现陈远照片的背景印章属于医院后门证件室。证件室领用簿本应有双人签字,当年那一页被整张换过,纸张比前后页晚生产四年。
阿正问:“先查换页人,还是先查陈远?”
“两条线同时走。”闻晚回答,“换页发生在四年后,说明有人在事后清理。谁能回到医院档案室,比当晚用了什么名字更接近现在的证据。”
档案室的旧访客名单很快送达。换页前一天,陈志远曾以安和顾问项目经理身份进入医院。
拜访事项写着医疗档案数字化,接待部门正是保管临时后勤证的行政科。
旧行政科主任已经去世,副主任仍在本地。警方电话核验时,对方只记得安和曾提出把纸质出生登记统一扫描,还要求取得原件三日。医院最终只允许现场整理,没有批准带走。
沈予宁问:“陈志远进入档案室了吗?”
阿正回答:“访客簿只写行政科,没有具体房间。副主任记得项目经理戴手套,无法确认姓名。先调当日陪同表和扫描设备领用记录,再决定是否安排正式辨认。”
阿正先剔除正常在职员工,再按入职、离职和身份证核验状态排列。名单最下方一名叫陈远的人,只工作三天,身份证号码比真实位数少一位,紧急联系人也是空号。
“入职时间在两名女婴出生前一天,离职时间在出院手续完成后。”阿正指向三份值班表,“他负责打印口检修和夜间物资搬运,能够接触后门、临时证件与腕带设备。照片只剩模糊复印件,无法用于人脸鉴定。”
赵淑芬通过警方视频参加辨认。周队没有告诉她哪个人可疑,只让她逐张查看六名年龄、身形接近的旧照片。
六张照片都经过相同程度处理,姓名和单位全部遮盖。第一轮只看正面,第二轮增加侧身,第三轮让赵淑芬回忆手部动作。她始终没有选中陈远,只在第三轮指出一张侧影与当晚身形接近。
那张侧影来自另一名正式维修工,警方已确认当晚在外地。辨认结果反而证明她的记忆不能用于直接锁定陈远。
沈予宁看完记录:“她记得伤,也可能把后来见过的人混进当晚。我们还能依赖哪一部分?”
周队回答:“依赖能够互证的部分。打印口借卡、临时证件、工作三天、后门路线,各自找客观记录。证人无法认脸,必须如实写进案卷,不能只保留支持怀疑的描述。”
她看完第一轮摇头:“脸都不清楚,我不能确认。那个年轻男人下巴更窄,头发短,走路时右手很少摆动。”
周队问:“照片中有没有你能排除的人?”
“第二个和第五个太矮,第四个人戴眼镜,当晚那人没有。其余无法确定。”
沈予宁盯着陈远的入职卡:“名字、年龄、工作时间都能对上陈志远,为什么还不把照片公开寻找目击者?”
闻晚把卡片放回待核栏:“照片质量不足,陈远也可能是假名。现在公开会让所有记忆围着陈志远修正,真正见过后勤人员的人反而更难保留独立判断。”
“等医疗记录和出入境,你认为二十五年前的资料还能剩多少?”
“剩多少查多少。速度不能替代证明。”
闻泽衍随后送来一组商务活动照片。二十年前的陈志远站在瀚宇投资酒会上,右手从未露出,薄手套一直盖到手腕。另一张签约照里,他用左手握笔,右手放在文件后方。
阿正说明:“照片能够证明他长期佩戴手套,不能证明虎口有烧伤。公开采访提到他少年时受过工伤,来源是本人助理,尚未取得医院记录。”
沈予宁拿出自己在境外见过陈志远的记忆:“他每年冬天都戴手套,夏天见我时也戴过。我问过一次,他说右手做过植皮。乔森可以把这段经历记入当事人陈述。”
“可以记录,不能写成与赵淑芬描述同一处伤。”闻晚说,“你见到的是二十年后的状态,她看到的是当晚动作,先保持两份材料独立。”
“你连同一个人的伤都要拆开。”
“因为对方可以说手套用于礼仪,植皮来自其他事故。我们需要的是当年医疗记录、临时证件来源和打印权限,不是三个人对一只手的共同猜测。”
闻泽衍从闻氏旧合作名录中查到,陈志远二十六岁时曾在一家车辆维修企业登记工伤理赔。理赔医院已经合并,病历索引保留,伤情项目只写右手热损伤。
索引日期在两名女婴出生前十一个月,登记单位叫恒安车辆服务社。公司后来更名为恒安车服,又在事故两年后进入厉氏并购范围。
闻泽衍问:“这条先放医院线,还是车辆线?”
褚南亭回答:“原始病历属于个人医疗材料,警方核验伤情后放身份辨认线;公司工伤申报属于企业档案,可以单独查支付单位和经办人。两条材料分开封存,避免用后来的并购关系倒推当年的参与。”
闻晚让林秘书增加一张关联图,只标时间、单位与文件来源,不写陈志远就是后勤人员。
沈予宁看着图:“你宁愿让名字停在待核,也不愿给他一次公开压力。”
“公开压力已经存在。我们要找的是能进入司法程序的入口,不是让他提前知道哪份旧档还在。”
沈予宁立即问:“能申请原件吗?”
褚南亭回答:“警方可以依法核验与案件相关的部位、时间和身份,项目方无权调取完整病历。申请已经提交,结果只进入刑事线,不向媒体披露私人医疗内容。”
“他买卖未成年人的病历,现在我们还要保护他的病历。”
“隐私规则不会因为对象可疑便失效。”闻晚看着她,“我们查关联事实,不复制他使用过的手段。”
沈予宁没有继续要求公开,只提出把夏季佩戴手套的照片送司法图像机构核验,确认拍摄日期和原始底片。闻晚同意,由闻泽衍交出闻家保存的全部版本,不保留挑选权。
第三方人员比对临时证件后,发现陈远照片的背景印章属于医院后门证件室。证件室领用簿本应有双人签字,当年那一页被整张换过,纸张比前后页晚生产四年。
阿正问:“先查换页人,还是先查陈远?”
“两条线同时走。”闻晚回答,“换页发生在四年后,说明有人在事后清理。谁能回到医院档案室,比当晚用了什么名字更接近现在的证据。”
档案室的旧访客名单很快送达。换页前一天,陈志远曾以安和顾问项目经理身份进入医院。
拜访事项写着医疗档案数字化,接待部门正是保管临时后勤证的行政科。
旧行政科主任已经去世,副主任仍在本地。警方电话核验时,对方只记得安和曾提出把纸质出生登记统一扫描,还要求取得原件三日。医院最终只允许现场整理,没有批准带走。
沈予宁问:“陈志远进入档案室了吗?”
阿正回答:“访客簿只写行政科,没有具体房间。副主任记得项目经理戴手套,无法确认姓名。先调当日陪同表和扫描设备领用记录,再决定是否安排正式辨认。”